烟台巨力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所属资产包12
业主单位:烟台巨力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招标采购地区:山东 · 烟台
发布:2025-09-17 02:06:17截止:2025-09-27
产品/服务:见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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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巨力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所属资产包12
| 项目编号 | SWZC25095806 |
|---|---|
| 项目名称 | 烟台巨力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所属资产包12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烟台巨力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 标的名称 | 烟台巨力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所属资产包12 |
| 交易机构名称 | 山东省公共资源(国有产权)交易中心 |
| 价款形式 | 金额 |
| 挂牌价格 | 38.5万元(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10工作日 |
| 挂牌日期 | 2025-09-17 |
| 是否自动延期 | 否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 转让说明事项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如公告明细与标的实物现状不一致的,以现场实物为准;受让方不得就由此产生的损失和风险向转让方及产权中心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主张,一切后果和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资产、拒付价款或拒绝履约,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有权扣除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补偿,并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交割时若发现实物与明细表内有偏差,则按照资产评估报告内资产评估价格退或补相应货款 2.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被产权中心确定为受让方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逾期不签订转让方有权向受让方主张违约责任。 3.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本项目《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和基础服务费一次 性划入产权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 4.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凭相关交易证明和受让方主体资格证明赴转让方指定地点办理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受让方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5.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承担标的资产牵涉的拆除、搬运、清理、吊装等全部费用。并承担过程中如发生安全、环保问题的全部责任,相关工作人员在转让方处作业,包括装卸及运输等,应遵守转让方环境、安全等方面的相关管理规定,转让方有权依照相关管理规定对受让方进行处罚,由此导致的安全责任或其他责任由受让方承担。 6.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批标的资产作为废旧物资进行转让,本批设备禁止受让人回收后作为二手设备转售,若受让方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等不恰当行为产生的安全、产权等纠纷, 一切后果由受让方自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