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鑫克精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净化磷酸除杂项目(双效浓缩装置)EPC总承包及铜陵华兴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硫酸铵生产装置节能升级改造项目-电动葫芦采购安装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单位 : 铜陵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编号 : 20250918160308718
招标公告截止时间 : 2025-09-29 14:30
铜陵鑫克精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净化磷酸除杂项目(双效浓缩装置)EPC总承包及铜陵华兴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硫酸铵生产装置节能升级改造项目-电动葫芦采购安装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 2025-10-02 17:08
铜陵鑫克精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净化磷酸除杂项目(双效浓缩装置)EPC总承包及铜陵华兴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硫酸铵生产装置节能升级改造项目-电动葫芦采购安装
评标结果公示
铜陵鑫克精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净化磷酸除杂项目(双效浓缩装置)EPC总承包及铜陵华兴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硫酸铵生产装置节能升级改造项目-电动葫芦采购安装(项目编号:20250918160308718)项目,于2025年09月29日14时30分 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 评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合肥市春华起重机械有限公司 42907元
公示期:自2025年10月02日 至2025年10月05日17时07分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铜化设计院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铜化设计院
2025年10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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