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科技2025-031批次采购公告
交货地点:唐山开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京唐港中试基地院内)
业务员:韩乾 联系电话:0315-3037816 15303159792
技术答疑:严霜 联系电话:0315-3037805
有意报价供应商请从主界面登录后按提示操作
报价说明:
1、报价为最终目的地交货含税单价(以下简称报价),包括包装费、运杂费、保险费等所有费用。
2、无特殊注明时,发票为增值税发票,税率为13%,货币单位:元,最多保留到元后两位。
3、供货方未按收货方要求正确合理的输入报价,其责任由供货方承担。
4、若单包中有部分物资不能参与报价时,烦请放弃报价该包物资。
5、“品牌”栏应准确填写品牌或生产厂家,如因品牌或生产厂家不明确,其责任由供货方承担。
6、规格型号栏所提规格型号非国标或行标型号的,视为参考规格型号,并无限制性,投标人应以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和要求为准选用相应规格型号产品进行投标,但投标产品性能应不低于参考规格型号产品所能达到的要求和标准。
7、供货商依据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等参数仍不能准确报价时请与业务员联系,核实准确后再报价。
8、供货方因产品质量问题影响收货方生产或造成损失时,收货方将取消供货方的报价及供货资格,并由供货方赔偿全部损失。
9、报价时需以附件的方式上传代理证等资质证件。附件中须注明厂商全称及经办人姓名、联系电话,加盖单位公章。若没有上传资质证件或上传的资质证件无效,后果由供货方承担。
10、供货方报价必须按照上述1—9条执行。若未执行的造成的后果由供货方自负。
11、供货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天按该批货款总额的3‰缴纳违约金,超过5个工作日的收货方有权拒收。
12、供货方不履行承诺需承担违约责任,收货方有权取消供货方供货资格,并限制其参与报价。
13、供货方有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串通等行为时,供货方承担有关责任,收货方有权取消供货方供货资格,并限制其参与报价。
14、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凭发票承兑付款。
15、开票信息:请中选厂商与业务员联系。
特别说明:
询价物资附带技术要求的,报价时需要按照技术要求逐条响应,并上传技术要求响应文件,未上传或无实质响应的,视为无效报价
询价物资附带图纸加工的,报价时需要上传针对报价产品的成本构成详细说明,未上传视为无效报价
报价物资需要提供样品的,需在报价截止前提供样品并送至本公司,报价截止后未提供样品的,视为无效报价
询价物资要求提供分项报价的,报价时需要上传针对报价产品的分项报价,未上传视为无效报价
5.送货车辆必须使用新能源车辆或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危险化学品车辆可使用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的重型载货车辆,因使用低于该标准的车辆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化科公司2025年第031批物资电商采购询价表 | |||
包号 | 包名称 | 数量 | 报价截止日期 |
HKCG-2025-031-001 | 纸筒(高强丝)等 | 一批 | 2026-1-6 上午8: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