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化学东方园区科研中试基地项目
业主单位:见正文
类型:拟在建项目地区:全国
发布:2026-01-24 23:35:34截止:2026-01-18
全链路投标指引协助,定制信息、下一步操作指引、自动撰写标书、标书评分、合同起草签署等
采购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中海化学东方园区科研中试基地项目设计服务的采购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包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1 | 中海化学东方园区科研中试基地项目(一期)设计服务 | 为中海化学东方园区科研中试基地项目(一期)的初步设计和详细设计服务,详见附件一技术文件。 | 2026年1月 | 1、主体要求:独立法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完成一项100万元(含税)及以上的科研中试基地项目或化工石化医药类项目工程设计的合同业绩。 4、其他:不存在附件二中任一情形 | 附件一 技术询价文件 附件二 禁止参与投标情形 |
本次公开的采购计划是本项目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购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在此期间,有意参与采购包的系统用户可在本平台中提交反馈材料。
中海化学采办共享中心
2026年01月07日17: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