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江南路化工厂公寓A座(首层)之五铺位租赁权
标的物属性
流转方式
出租
租期
4年
物业类型
商业用房
房屋用途
商铺
建筑面积
60.00 平方米
房源类型
新房
商铺类型
临街商铺
标的物描述
标的物介绍
标的物属性
流转方式:出租租期:1-4年
物业类型:商铺房屋用途:商铺
建筑面积:60平方米房源类型:一手
商铺类型:街铺
标的物详情描述
资产详细描述
坐落地点 |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江南路化工厂公寓A座(首层)之五铺位 |
占地面积/建筑面积 | 60㎡ |
租赁用途 | 商铺 |
出租期限 | 1-4年,具体日期按签订合同时间为准。(页面其它标注租赁期与该处不一致的,以此处租赁期为准) |
竞租时间 | 2026年1月20日10时起至2026年1月2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 |
竞租底价 | ¥23040.00元/年 |
租金递增情况 | 租期为2年的,每年递增3%;租期为2年以上的,每两年递增6% |
1、不得出租给安全生产“黑名单”企业或自然人;2、不得出租给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企业或自然人;3、不得出租给经营易燃、易爆、有毒等高危行业的企业或自然人。4、承租者或竞租者必须是没有违反过《南海区国有企业物业租赁合同》和《环保消防安全责任书》有关约定条款的单位或个人,否则视作竞租无效,业主有权收回所租场地重新上招租平台公开招租;5、相关规定以《南海区国有企业物业租赁合同》为准;6、竞得者应自签署成交确认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业主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所竞得物业的承租权,其所缴纳的竞租诚意金不予退还;7、禁止使用明火;8、不得经营发廊、餐饮、机械加工、维修等,或其它污染、有毒有害行业;9、该物业以现状出租,非物业整体结构性的维修,由租户承担;10、租赁保证金为3个月租金,水电保证金为1个月租金(租金如有递增,则按最终递增金额数为准);11、承租方需于合同生效期开始两个月内办理有效营业执照,并签订租赁补充协议变更租赁主体;12、承租户须按使用水电量承担水电变损等公共分摊费用,分摊比例为5%。
(不需在成交页面缴纳中标价尾款)
标的物位置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江南路化工厂公寓A座(首层)之五铺位
序号 | 物业类型 | 物业名称 | 物业所有人 | 物业现状 | 面积(m2) | 资产租赁用途 | 拟定租金(元/年) | 租期 | 每年租金递增率 |
1 | 商铺 |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江南路化工厂公寓A座(首层)之五铺位 | 广东省南海化工总厂有限公司 | 租赁期满 | 60 | 商业 | 23040.00 | 1-4年(2025年4月1日-2029年3月31日) | 租期为2年的,每年递增3%;租期为2年以上的,每两年递增6% |
相关附件下载: 附件4:南海区属国有企业资产租赁合同(房产).docx
相关附件下载: 附件5:环保消防安全责任书.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