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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天津华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津ICP备2025035564号-7

海油发展-化工品类部-工程项目

业主单位:海油发展-化工品类部-工程技术公司
类型:拟在建项目地区:天津 · 天津
发布:2026-03-26 07:26:04截止:2026-03-26
全链路投标指引协助,定制信息、下一步操作指引、自动撰写标书、标书评分、合同起草签署等

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海油发展-化工品类部-工程技术公司2026-2028年度化学防砂定制产品采购专有协议)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采办包

名称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备注

 

海油发展-化工品类部-工程技术公司2026-2028年度化学防砂定制产品采购专有协议

详见附件1

20263

详见附件2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相关事宜应以后续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6年3月16日)至(2026年3月23日)止。在此期间,有可提供化学防砂定制产品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详细内容请见附件1、2)。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采办共享中心

2026年3月16日

商务联系人:王莫飞,电话:02225801305

邮箱:wangmf2@cnooc.com.cn

如对上述公开内容真实、有效性存疑,请拨打社会监督电话:022-25802262,其他事项不受理。

2026年03月16日11:00:00

附件: 供应商提供资料目录.xls

附件: 采办计划公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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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海油发展-化工品类部-工程技术公司2026-2028年度化学防砂定制产品采购专有协议)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采办包名称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预计发标时间(填写到月)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备注
海油发展-化工品类部-工程技术公司2026-2028年度化学防砂定制产品采购专有协议详见附件1。(2026.3)详见附件2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相关事宜应以后续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6年3月16日)至(2026年3月23日)止。在此期间,有可提供化学防砂定制产品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详细内容请见附件1、2)。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采办共享中心

2026年3月16日

商务联系人:王莫飞,电话:02225801305

邮箱:wangmf2@cnooc.com.cn

如对上述公开内容真实、有效性存疑,请拨打社会监督电话:022-25802262,其他事项不受理。

附件1: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一、项目概况及总体要求

根据公司措施药剂自主化要求,目前掌握了一批化学防砂产品核心配方,具备化学防砂产品自主化前提条件,通过药剂自主化生产能够降低产品成本,同时进一步优化配方提高产品性能;但药剂涉及到化工加工与反应釜等工艺,我公司尚不具备场地和设备等条件,为践行公司产品战略决策部署,需通过定制加工的方式,实现化学防砂产品的自主化。

本技术要求书共引用10项标准,其中4项产品标准,6项方法标准。

2、需求一览表

表1定制产品需求一览表

序号物资编码品类编码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位
1/A030306固砂剂工业化工品1

表2定制产品原材料及服务需求一览表

一、定制产品所需原材料:
序号名称数量单位备注
1偶联剂KH560200000KG固定单价
2鲸蜡硬脂醇聚醚-25100000KG固定单价
3纳米二氧化硅分散液(中性,30%固含)300000KG固定单价
4乙二醇280000KG浮动单价-卓创网-东北-市场价-平均价
5去离子水580000KG固定单价
6有机硅消泡剂2000KG固定单价
7水性酚醛树脂528000KG固定单价
8聚乙烯吡咯烷酮10000KG固定单价
9定制生产2000000KG固定单价
10包装费2000000KG固定单价
11运输费(天津滨海新区)2000000KG固定单价
以上数量为未来3年的预估数量,为了配方保密,以上数量为预估数量,实际数量以订单为准,涉及其他配方核心单剂由买方采买运输。最终以产成品进行结算,详见采购订单。

备注:

1、定制产品单次最小送货量6000KG。

2、浮动价格原材料采购单价=卓创网基准市场单价+价格差(供应商所报原材料单价与卓创网基准市场单价的差值),订货市场价查询流程详见下文。

3、定制产品单价价格构成:Σ(1000KG配方原材料数量×固定价格原材料采购单价)+Σ(1000KG配方原材料数量×浮动价格原材料采购单价)+定制生产的1000KG加工制造费+不同规格包装的1000KG包装费+不同运输地区的1000KG运输费

4、合同签订后,下单前需进行询价,报价要求浮动价格的依据为要求报价日期前一个工作日的平均价格,且报价有效期为7天。

三、执行标准/规范

本技术要求原材料、定制化产品性能指标及检测方法参考或按以下标准执行:

HG/T4893-2016环氧硅烷偶联剂

GB/T7383-2020非离子表面活性剂羟值的测定

GB/T6368-2008表面活性剂水溶液pH值的测定电位法

GB/T13221-2004纳米粉末粒度分布的测定X射线小角散射法

GB/T8298-2017胶乳总固体含量的测定

GB/T4649-2018工业用乙二醇

GB/T11446.4-2013电子级水电阻率的测试方法

GB/T26527-2024有机硅消泡剂

GB/T6283-2008化工产品中水分含量的测定卡尔费休法

GB/T33070-2016工业用聚N-乙烯基吡咯烷酮

四、设计/使用条件

1.设计要求:遵照买方订单执行。

2.使用地点:海洋石油钻采平台、拖轮。

3.作业环境要求:-15℃-40℃。

五、技术要求

1.原材料技术要求:

以下原材料均由卖方提供,具体技术要求见下表。

表3定制产品原材料技术要求

序号名称指标要求检测标准
1偶联剂KH560外观:无色透明液体纯度,%:≥95HG/T 4893-2016 环氧硅烷偶联剂
2鲸蜡硬脂醇聚醚-25羟值,mgKOH/g:35-45pH值:5-7GB/T 7383-2020 非离子表面活性剂羟值的测定GB/T 6368-2008 表面活性剂水溶液pH值的测定电位法
3纳米二氧化硅分散液(中性,30%固含)粒度,nm:10固含量,%:30GB/T 13221-2004 纳米粉末粒度分布的测定X射线小角散射法GB/T 8298-2017 胶乳总固体含量的测定
4乙二醇含量,%:≥95水分,%:≤0.08GB/T4649-2018工业用乙二醇
5高纯水电阻率,MΩ.cm:≥12GB/T 11446.4-2013电子级水电阻率的测试方法
6有机硅消泡剂消泡性能,s:≤30GB/T 26527-2024 有机硅消泡剂
7水性酚醛树脂含水量,%:≤0.1固含量,%:≥55GB/T 6283-2008 化工产品中水分含量的测定卡尔费休法GB/T 8298-2017 胶乳总固体含量的测定
8聚乙烯吡咯烷酮水分,%:≤5硫酸盐灰分,%:≤0.1GB/T 33070-2016工业用聚N-乙烯基吡咯烷酮

2.定制生产技术要求

1)加工制造工艺流程

采购产品均按买方产品配方及生产工艺设计要求开展,具体要求如下。

在带有搅拌桨、加热夹套的不锈管复配釜中加入一定配比的各种组分,启动搅拌;开启加热夹套,控制一定温度和搅拌速度,搅拌2h,使其完全溶解。然后向复配釜内缓慢准确投入另外组分,然后继续保温搅拌3h,完成老化反应;液体转移到冷却分散机,搅拌冷却到室温,获得固砂剂转盛入成品容器。

其他承诺要求如下:

生产人员必须穿戴防护用品。

生产设备和流程必须达到承压标准,耐有机溶剂标准。

生产设备和流程为密闭高温、高压状态,处于良好的通风位置。

生产流程过程中需要加热,需混合均匀。

卖方需要具备相关防护措施和设备、操作规程、急救规程。

2)场地及设备要求

场地要求

卖方具备自有或卖方租赁的产品生产所需的场地,及存储场地(存储场地大于500m3)。自有库房应提供政府批复文件,租赁库房应提供租赁合同及出租方的政府批复文件。

主要生产设备要求(包括工艺流程设备、检测设备及其他辅助设备)

卖方需提供生产容器、管线流程、搅拌站及隔膜泵等,满足海上油田固砂液的加工工艺要求。包括中试/试验生产所需的中小型生产设备,设备须配备配套的加热、冷却、转料设施或能力,并满足上述合成的工艺参数要求,设备具体要求见下表。

表4设备要求

设备/仪器技术要求证明材料
反应釜材质为不锈钢或聚四氟乙烯内衬耐腐蚀;容积1-10方提供反应釜设备台账、设备的铭牌照片(至少包括设备本身铭牌)以及设备对应照片
夹套设计温度-25-100℃;搅拌转速≥3000r/min;满足充氮要求书面承诺满足要求
配套设施应具备抽真空、氮气置换/保护、加热、冷却、转料设施,至少配置3-10吨(或叉运能力相匹配)叉车一台,车况良好,无异常情况,专项负责此作业书面承诺满足要求
具备产品质量检测能力的化验室和运行良好的化验设备

3)人员配置要求(承诺)

倒运、配液操作人员不少于2人,质检人员不少于2人。

4)工作界面要求(承诺)

买方根据市场需求向卖方下达生产计划,必要时可对定制产品提供技术支持。

卖方负责按照买方的生产计划,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买方需求,产品应有专人负责具体生产安排和计划分类归档,以备信息追溯。

3.定制产品运输与包装要求

1)产品包装(承诺)

不要求具体包装形式,但卖方进行产品交付时需由卖方负责提供药剂运输及倒灌服务,将买方的2m³空药剂罐由天津增产公司库房运输至卖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罐装作业场地。倒服务完成后,卖方将2m³药剂罐从卖方作业场地运回天津增产公司库房。

2)产品运输(承诺)

①卖方承运方符合国家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要求,涉及危化品的原材料必须使用具有危化品资质的运输车辆,危化品和普货不得混装。提供卖方或卖方委托的运输商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委托运输合同。

②原则上运输车辆不可配有其他公司的货物。必须双人,一司机一押运。送货人员必须劳保配齐(安全帽、防静电服衣服裤子、防砸鞋、手套),进场前必须关闭手机。

③危化品必须用具有危化品资质的车辆进行运输。

④罐装车需宽面朝外;运输车车邦不可焊死。

⑤卖方送货人员抵厂后,应第一时间到买方门卫室登记并领取排号。现场装卸货过程需接受入厂安全培训,服从现场库管员指挥,现场管理要求。原料货物不应码放超过两层或超出叉车卸货高度,对于现场人员判定装卸货过程可能出现安全风险或隐患情况,买方可暂停作业,待卖方整改完毕后,方能继续作业活动。

⑥时间要求:原则上产成品到货应于上午抵达买方指定地点,如遇节假日需提前与库房代表人员沟通确定。

⑦进度要求:应按照买方生产代表到货通知组织意见,按期、按量实施送货。

⑧满足采购合同中其它相关要求。

六、检测和试验

1.合同执行期间,在每批次定制产品生产前,卖方须提供本批次生产所用原材料检测报告(自检报告或第三方检测报告),报告须包括第五章中约定的所有检测项目且指标符合要求。每批次生产所用原材料须留样备查,留样时间不少于1个月。

2.合同执行期间,双方签订技术保密协议,依据订单买方向卖方提供相应批次定制产品的技术配方和生产工艺。卖方根据买方提供的技术配方和工艺流程,编制产品生产方案(附安全应急预案),方案获得买方审核通过后,开展中试生产工作,中试规模买卖双方商议确定。中试产品经买方质量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规模生产阶段。

3.根据买方质控工作要求,卖方做好相应支持配合。当出现产品质量不合格情况,卖方应全面配合买方质量调查工作,提供必要的信息和人员支持。对于因卖方造成的质量问题,应根据买方论证结果,卖方承担必要的经济责任和组织处理,并做好持续改进工作。

4.因卖方未严格执行买方技术配方或工艺流程,导致定制产品质量不合格,后果由卖方自行承担。

5.送货后,由买方取样送检化验,产品质检合格后方可办理验收手续。针对不合格产品,卖方须配合买方开展质量调查工作;并根据买方意见对不合格品进行下步处理工作。

七、标识、包装、运输和存储

1.产品标识

1)产品包装上需有产品名称、型号、生产时间、批次、毛重、净重等信息。

2)产品需粘贴安全标签及简易产品说明,安全标签需符合国标GB/T17519-2013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指南的要求;安全标签及简易产品说明不得使用A4纸打印,应为有塑料薄膜封装的印刷粘贴纸,不易掉色,粘贴牢靠。

3)产品的MSDS需符合国标GB15258-2009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和GB/T16483-2008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内容和项目顺序的要求。

2.产品包装

具体要求见第五章。

3.产品运输

买方负责在天津增产公司库房场地内的装卸作业,其余环节,装卸及运输服务均由卖方负责。

4.产品存储

卖方库房应符合当地的安全、环保要求。阴凉通风,酸碱类物资严禁混存。

8、技术文件

1.送货时卖方提供本批次生产所用原材料和产成品检测报告(自检报告或第三方检测报告);生产工艺记录材料(包括投料时间、顺序、工作操作、温度、压力等)。

2.送货时卖方提供定制产品MSDS。

3.送货时卖方提供码头认可的“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包含海运及陆运证书。

4.送货时卖方提供包装物罐体、吊点及锁具的检测证书和检验报告。

5.合同约定的其他资料。

九、工作进度、监造和现场验收

1.生产进度控制要求

1)卖方需按照买方生产安排计划意见,制定排产计划,满足买方当期生产计划安排。

2)卖方具有良好的生产响应能力,具备48小时内临时组织作业人员,机具的能力。

3)卖方应按照买方生产代表到货通知组织意见,按期、按量实施送货。最小送货量为6000KG。

4)卖方应有专人负责具体生产安排和计划分类归档,以备信息追溯。

5)对于当期生产安排出现异常,可能对买方生产运行造成不利影响的,卖方应在1天内以书面和其他形式同时反馈买方生产代表,并提出相应建议或补救措施。对于因卖方配合出现的问题,应在2天内提出后续改进计划和意见。

6)卖方涉及检修停产计划应于实施一个月前与买方沟通和报备,制定此期间生产供应保障措施。

2.现场监造

定制生产期间买方根据实际需求,委派监造组开展现场监造工作。卖方应在保证安全生产前提下,配合买方开展监工监造,并提供5-7人现场办公条件。

3.验收

1)到货后,卖方应配合买方库房管理人员,按库房管理规定,开展到货数量、包装要求稽核工作,并同步开展入库前产品质检工作。待上述工作通过后,买方即完成办理验收入库工作。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卖方应配合买方开展下步处理工作。

2)卖方提交送货单附带合同号及第八章约定的相关资料。

3)由于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合同无法正常执行,由双方共同制定产品交货计划,但不做出惩罚处理。

4)交货期:根据订单签署的内容,应按照买方到货通知意见为准。

5)交货地点:按照买方通知送到天津市滨海新区增产技术公司库房

十、技术服务与售后服务

1.安装、调试指导要求:在开展定制生产过程中,买方根据需要委派技术或生产负责人员到卖方现场开展指导工作。

2.技术联络与响应,卖方在接到买方通知24小时内给予答复。

3.保密要求:双方应签署保密协议,为买方提供的技术配方、生产工艺和原材料等进行技术保密。如合同有效期内或供货周期内出现技术泄密等情况,经核实确定为卖方责任的,合同立即终止,追究卖方法律责任,并处合同总额300%的罚金。

十一、质量保证

1.卖方提供定制产品质保期从到货验收合格之日起,应至少满足12个月。对于质保期内出现复检不合格产品,卖方应按买方要求组织退换货,相关损失由卖方承担。

2.卖方未经买方允许不得调整中标产品组分和使用材料标准,对于擅自调整的,在合同款中扣除买方用于生产物料损失金额。

十二、其他要求

1.付款方式要求:银行电汇。

2.付款周期要求:接到发票45天内付款。如特殊情况遇到买方付款延期,则买方提出申请,卖方同意后执行。

3.考虑后续生产运行稳定性与技术要求匹配度,对卖方的现场考察为采办评标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无正当理由拒绝配合买方现场考察的,应视为弃标行为。

4.结算方式:合同签订后,订单签订后,以订单为准。

5.技术联系人:魏俊,联系方式:022-25801504。

6.货物接收人:王健,联系方式:13389080085。

7.发票接收人:陈媛,联系方式:022-25800974。

项目联系人

请感兴趣的供应商于2026年3月23日前,在系统反馈。

联系人:王莫飞

电话:022-25801305

邮箱:wangmf2@cnooc.com.cn

(1

附件2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资质要求1.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2.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