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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宫市排水管网建设项目(南宫市城中村道路管网改造)[西街居委会(衙前街部分)]工程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南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类型:招标采购地区:河北 · 邢台
发布:2026-04-02 05:39:43截止:2026-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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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宫市排水管网建设项目(南宫市城中村道路管网改造)[西街居委会(衙前街部分)]工程已由南宫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南宫市城中村道路管网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南审批投资审字[2021]4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南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 180.9057 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衙前街(西大街-东进街),本次建设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等 ,建设地点: 南宫市衙前街(西大街-东进街)。
   2.2 招标范围: 经查勘现场,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经审查合格后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2.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以及其他 / 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3.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3.3.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 个; 3.3.3联合体的专业资质等级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 □3.3.4其他:(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3.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5自2023 年1月 1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类似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业绩; ?3.6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1.2业绩要求: 自2023 年1月 1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类似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业绩;

     3.1.3信誉要求: (1)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 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 (专业名称) 职称, /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经理自2023 年1 月1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类似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业绩。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1 个;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4-02 00:00:002026-04-09 00:00:00(北京时间,下同)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

   4.3 其他说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04-23 09:00:00,地点为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 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部分采用暗标盲评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部分进行盲评。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联系电话)向(南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石家庄丽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提出,联系人: 齐振勇、孟祥红、周慧 ,联系电话: 0319-5222938、13211093987 。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南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319-522938

电子邮箱:/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3.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石家庄丽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南宫市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塔南路39号晶彩中心E座1706室
邮编:055750邮编:/
联系人:齐振勇、孟祥红项目负责人:刘向锋
电话:0319-5222938项目负责人电话:19930725706
传真:/传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lifenggongcheng@126.com
网址:/网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