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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荣县孤峰街(解店路-万泉路)道路绿化工程的采购公告

业主单位:万荣县园林绿化和市容环卫中心
类型:招标采购地区:山西 · 运城
发布:2026-04-04 07:27:01截止:2026-04-09
产品/服务:绿化工程采购
全链路投标指引协助,定制信息、下一步操作指引、自动撰写标书、标书评分、合同起草签署等

项目概况

万荣县孤峰街(解店路-万泉路)道路绿化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4月10日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408222026BTP00021

项目名称:万荣县孤峰街(解店路-万泉路)道路绿化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2635900

最高限价(元):26359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万荣县孤峰街(解店路-万泉路)道路绿化工程
数量:
预算金额(元):26359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万荣县孤峰街(解店路-万泉路)道路绿化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栽植乔木、灌木、地被植物、草皮、景观石等,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包 1,60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其中,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园林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4月07日至2026年04月0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4月10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6年04月10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运城市盐湖区红旗东街金水湾1号楼21层会议室开评标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供应商参与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时,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

代理费支付方式:供应商支付

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中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基础上,按标准的40%收取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一次付清。

代理费收费金额(元):/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万荣县园林绿化和市容环卫中心

地 址:东大街住建局

联系方式:187035912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诚赢天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运城市红旗东街金水湾小区1号楼

联系方式:0359-83333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359-8333373

附件信息:

万荣县孤峰街(解店路-万泉路)道路绿化工程

竞争性谈判文件

采购人:万荣县园林绿化和市容环卫中心

代理机构:山西诚赢天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二零二六年四月

目录

第一章谈判公告1

谈判文件前附表4

第二章谈判须知9

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21

第四章技术标准和要求71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72

第六章响应文件组成73

1.第一章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万荣县孤峰街(解店路-万泉路)道路绿化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4月10日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408222026BTP00021

项目名称:万荣县孤峰街(解店路-万泉路)道路绿化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2635900

最高限价(元):26359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万荣县孤峰街(解店路-万泉路)道路绿化工程数量:预算金额(元):2635900单位:简要规格描述:万荣县孤峰街(解店路-万泉路)道路绿化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栽植乔木、灌木、地被植物、草皮、景观石等,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包1,60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其中,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园林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4月07日至2026年04月0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4月10日09: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6年04月10日09:00(北京时间)

地点: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运城市盐湖区红旗东街金水湾1号楼21层会议室开评标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供应商参与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时,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

代理费支付方式:供应商支付

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中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基础上,按标准的40%收取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一次付清。

代理费收费金额(元):/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万荣县园林绿化和市容环卫中心

地址:东大街住建局

联系方式:187035912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山西诚赢天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运城市红旗东街金水湾小区1号楼

联系方式:0359-83333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359-8333373

2.谈判文件前附表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
第二章 谈判须知(前附表)
一、说明
第一章第1.1项采购项目项目名称:万荣县孤峰街(解店路-万泉路)道路绿化工程项目编号:1408222026BTP00021
第一章第2.1项采购人名 称:万荣县园林绿化和市容环卫中心地 址:万荣县东大街联 系 人:秦先生 联系方式:18703591258
第一章第2.2项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山西诚赢天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运城市盐湖区金水湾小区1号楼21层联 系 人:张先生电 话:0359-8333373邮 箱:cytx3373@163.com
第一章第3.1项报价人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其中,拟派项目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园林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供应商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第一章第6.1项联合体形式不接受
二、谈判文件
第一章第8.3项一般条款允许偏离的最高项数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偏离项数之和≥1项将导致无效投标。
第一章第9.1项谈判开始之日2026年4月10日9时00分
第一章第9.1项谈判文件的提供期限2026年4月7日00时00分至2026年4月9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
第一章第9.2项谈判文件的获取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线上获取
三、响应文件的编写
第一章第13.3项备选方案不接受
第一章第13.4项采购项目预算财政评审价:2635981.56元;最高限价(元):2635900元
第一章第15.1项保证金1.交纳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帐户电汇、银行保函、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2.截止时间:2026年4月1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6000元整。交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在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4.支付账户信息开户名:山西诚赢天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城支行行号:304181011066账号:117610000006805965.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采用银行汇款和支票,应当明确收款账号,投标文件中需附汇票存根或银行转账通知扫描件及其基本账户转出的证明。6.采用非电汇形式缴纳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前将银行保函、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原件扫描件发送至山西诚赢天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邮件标题格式为:项目名称+包号+公司名称。7.电汇形式退还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帐户退还,退还投标保证金时,银行手续费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第一章第16.1项响应文件有效期60日(日历日)
第一章第17.1项响应文件份数供应商除在山西政采云投标客户端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外。注:各投标供应商自行准备电脑用于开标解密,本次项目开标解密时长为30分钟,超时导致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第一章第19.2项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万荣县孤峰街(解店路-万泉路)道路绿化工程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在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 供应商名称:
第一章第21.1项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电子响应文件:请登陆政采云客户端投标纸质响应文件:运城市盐湖区金水湾小区1号楼21层会议室
五、响应文件的评审与谈判
第一章第22.1项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3人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2人。
第一章第26.1项推荐成交候选人谈判小组按照经评审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
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报价人质疑
第一章第30.1项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公告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第一章第31.3项履约担保不要求
七、其他规定
第一章第36.1项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中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基础上,按标准的40%收取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一次付清。
其他规定1资格审核资料及要求★谈判响应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见‘响应文件格式’);★法人授权委托书 (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见‘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供应商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拟派往本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请根据要求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谈判文件要求为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无行贿犯罪承诺书(供应商自行承诺企业、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代理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且对其承诺的真实性负责,格式自拟);★投标保证金交款单(复印件加盖公章);★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上查询供应商信用结果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注:以上材料扫描件均要求清晰可见,因投标人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清晰致使评审专家无法确定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其他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的有关规定,本采购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除特别标注为“可接受进口产品”外,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进口产品特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投标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否则投标无效。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6、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采取的措施1、中小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时:(1)须按照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 响应文件组成)。2、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时:(1)须出具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等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2)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时:(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以下条件: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低于10人(含10人)。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时缴纳了社会保险。④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须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 响应文件组成),并附相关证明材料。⑥残疾人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5、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投标产品必须为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附件: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属于政府优先采购产品且投标产品为“附件: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6、属于政府优先采购产品,投标产品为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附件: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
第三章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采购人采 购 人:万荣县园林绿化和市容环卫中心地 址:万荣县东大街
项目现场万荣县
合同金额成交通知书中的合同价
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工 期:60日历天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双方协商
解决争议的方式双方协商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1.1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一章“竞争性谈判文件前附表”(简称谈判文件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

2.定义

2.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谈判文件前附表。

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和经财政部门认定资格的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本次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谈判文件前附表。

2.3“报价人”系指响应谈判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及自然人。

3.报价人的资格要求

3.1报价人应当符合谈判文件前附表中规定的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l)《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报价人基本资格条件;

(2)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本谈判文件规定的报价人特定资格条件。

3.2报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报价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但警告和罚款额在三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除外;

(3)报价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3.3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以上报价人,不得参加同一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4.参与谈判的费用

4.1无论谈判的结果如何,报价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5.授权委托

5.1如报价人代表不是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应持有《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6.联合体形式

6.1除谈判文件前附表中另有规定,本次谈判采购不接受除政府采购政策规定以外的其他联合体形式。

二、谈判文件

7.谈判文件的组成

7.1谈判文件由下列文件及在竞争性谈判采购过程中发出的澄清或者修改文件组成:

第一章谈判公告

第二章谈判须知

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第四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第六章响应文件组成

7.2报价人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任何对谈判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报价人承担。

8.偏离

8.1本条所称偏离为响应文件对谈判文件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谈判文件的要求。偏离分为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条款偏离和对谈判文件的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参数)偏离。

8.2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外,谈判文件中用“拒绝”、“不接受”、“无效”、“不得”等文字规定或标注“★”符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即重要条款),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未用上述文字规定或符号标注的条款为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即一般条款)。

8.3第一章“谈判文件前附表”中“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前附表)”和第五章“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中的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参数),在超出允许偏离的条款数(最高项数)时,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前述章节中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允许偏离的最高项数见谈判文件前附表。

9.谈判文件的提供期限

9.1谈判文件自开始发出之日起至谈判文件前附表规定的谈判开始之日止,不少于三个工作日。谈判文件提供期限见谈判文件前附表。

2.1.9.2报价人应按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的方式获取谈判文件。

10.谈判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10.1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在本章第9.1项规定的谈判开始之日前,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合方式予以澄清或在平台发布澄清文件,澄清文件一经在平台发布,视作已发给所有报价人,各报价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平台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10.2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3个工作日前,在平台发布更正或补充文件,报价人应及时查看,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10.3报价人在收到澄清或者修改文件后,平台自动进行确认。

三、响应文件

11.一般要求

11.1报价人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按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

11.2报价人提交的响应文件及报价人与采购代理机构、谈判小组就有关谈判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报价人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有关响应内容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11.3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

11.4响应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电报、传真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11.5报价人应按谈判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

12.响应文件的组成

12.1报价文件分为资格部分、报价部分、商务、技术部分。

本次招标,报价人应按本谈判文件要求提交资格、报价、商务、技术部分内容和需要报价人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其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12.2投标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

(1)资格部分:

★谈判响应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见‘响应文件格式’);

★法人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见‘响应文件格式’);

★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供应商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加盖公章;

★供应商拟派往本项目负责人职称证;

★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请根据要求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谈判文件要求为准;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无行贿犯罪承诺书(供应商自行承诺企业、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代理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且对其承诺的真实性负责,格式自拟);

★投标保证金交款单(复印件加盖公章);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上查询供应商信用结果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报价部分

★开标一览表(见‘投标文件格式’);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3)商务、技术部分:

1)报价人近三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见‘投标文件格式’);

2)报价人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见‘投标文件格式’);

3)★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见‘投标文件格式’);

4)★项目实施方案;

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13.报价

13.1报价人应当根据谈判文件要求和范围,以人民币报价。

13.2响应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变动价格提交的报价将被认为是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

13.3除谈判文件前附表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不接受备选方案。

13.4采购项目预算见谈判文件前附表,报价人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

14.报价人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4.1报价人应提交满足本章第3.1项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5.保证金

15.1谈判文件前附表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在本章第9.1项规定的谈判开始之日前,报价人应按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本章第16.1项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

15.2未按谈判文件规定提交保证金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

15.3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报价人的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定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报价人的保证金。

15.4发生以下情况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报价人在本章规定的谈判开始之日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报价人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承诺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报价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报价人与采购人、其他报价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6.响应文件有效期

16.1响应文件有效期见谈判文件前附表,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报价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从本章第9.1项规定的谈判开始之日起计算。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16.2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报价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报价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保证金不被没收。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报价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保证金的有效期。有关退还和没收保证金的规定在响应文件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7.响应文件的编制及规定

17.1电子响应文件应按本谈判文件有关要求编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签章和加密,并在开标时使用制作电子响应文件的CA数字证书进行解密操作。无法解密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行承担。当电子响应文件和纸质版响应文件有差异时,以电子响应文件为准。响应文件份数见前附表。

17.2每一份响应文件均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的位置填写报价人全称盖章处盖单位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

17.3响应文件如有错误必须修改时,修改处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17.4电子版响应文件请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制作。纸质版响应文件应采用无线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散装、线装或活页装订夹条等方式。

18.串通行为

18.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成交无效,并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1)报价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获得其他报价人的响应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的;

(2)报价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谈判小组成员处获得谈判小组组成人员情况的;

(3)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授意报价人撤换、修改响应文件的;

(4)报价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的;

(5)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报价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竞争性谈判政府采购活动的;

(6)报价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报价人成交的;

(7)报价人之间商定部分报价人放弃递交响应文件或者放弃成交的;

(8)报价人与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报价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报价人成交或者排斥其他报价人的其他串通行为的。

(9)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行为。

(10)不同报价人的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印加密或者上传;

(11)电子响应文件记录的MAC地址、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出现任一相同情况,包含不同报价人在不同批次投标活动中信息相同情况;

(12)响应文件的制作、记录上传IP地址,报价人购买响应文件IP地址等信息出现任一相同情况。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9.电子响应文件请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制作。

20.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20.1报价人在本章第9.1项规定的谈判开始之日前,可以书面通知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该通知须有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0.2在本章第9.1项规定的谈判开始之日后,报价人不得对响应文件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21.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接收

21.1报价人应在本章第9.1项规定的谈判开始之日前,将响应文件送达谈判文件前附表中规定的谈判地址。

21.2逾期送达、不按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21.3报价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结束后,由报价人或报价人代表在谈判须知前附表载明的时间、地点组织开评标程序。

五、响应文件的评审与谈判

22.谈判小组

22.1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三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谈判小组负责对报价人资格进行核查;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谈判、对报价进行评价以及推荐成交候选人。

23.报价人的资格核查

23.1谈判小组根据本章第3.1项规定的报价人资格条件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核查。报价人不满足资格条件的,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

23.2谈判小组可以要求报价人提交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24.谈判

24.1第一轮公开报价

(1)采购代理机构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谈判,采购人代表有关工作人员参加。

(2)参加谈判的代表必须在政采云开标大厅完成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3)谈判前,分别由已经签到的参加谈判的报价人在政采云平台进行解密,进行第一轮公开报价。

(4)第一轮公开报价将当众宣读参加谈判的报价人名称、报价价格、供货期和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

(5)采购代理机构将对第一轮报价做书面记录,并在第一轮报价后要求参加谈判的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或参加谈判的报价人授权代表在书面记录上签字确认。

24.2第一轮谈判(技术谈判)

(1)资格性审查。根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报价人是否具备谈判资格。主要评审因素如下:

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1谈判响应声明函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3法人授权委托书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4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5供应商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具备有效的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
6供应商拟派往本项目负责人职称证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7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请根据要求单独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
8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9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10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11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1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13无行贿犯罪承诺书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14投标保证金交款单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1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上查询供应商信用结果截图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2)符合性检查。谈判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的符合性审查,谈判小组须审查各参加谈判的报价人提供的谈判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谈判文件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评审内容:

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1报价人名称与营业执照名称一致
2响应文件签字盖章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3报价有效期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有效期
4工 期符合或优于谈判文件规定的工期
5响应文件报价投标报价唯一且低于(含等于)最高限价
6报价内容符合谈判文件规定要求

(3)谈判小组各评审专家在资格性、符合性审核之后,应该在审核情况做详细记录。

(4)谈判小组专家依据谈判文件对已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核的各谈判文件进行书面审核,在审核后由谈判小组组长主持,归纳各专家审核意见,形成谈判要点。

(5)谈判小组按照各参加谈判的报价人签到顺序,与各参加谈判的报价人分别进行第一轮谈判(技术谈判)。具体步骤为:

①参加谈判的报价人向谈判小组作技术陈述,对所报价技术方案组成等向谈判小组专家进行技术陈述。

②谈判小组专家依据谈判要点,结合专家书面审核意见和参加谈判的报价人技术陈述情况,与参加谈判的报价人进行技术谈判;

③技术谈判后,参加谈判的报价人根据谈判小组要求,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修正,并做书面承诺。

(5)第一轮谈判结束后,由谈判小组组长主持,结合第一轮谈判整体情况,

对谈判项目的技术要求及方案进行统一调整,并将调整意见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报价人,并要求参加谈判的报价人做出书面响应承诺。

24.3第二轮报价

各参加谈判的报价人以第一轮谈判后技术承诺为基础,进行第二轮报价即调整性报价,报价采用在线上递交。

24.4第二轮谈判(商务谈判)

(1)谈判小组按照各参加谈判的报价人签到顺序,与各参加谈判的报价人分别进行第二阶段谈判(商务谈判)。具体步骤为:

①参加谈判的报价人向谈判小组作商务陈述,对所报价方案的供货期、业绩、信誉、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等向谈判小组专家进行商务陈述。

②谈判小组专家依据谈判要点,结合专家书面审核意见和参加谈判的报价人商务陈述情况,与参加谈判的报价人进行商务谈判;

③商务谈判后,参加谈判的报价人根据谈判小组要求,对原商务报价进行修正,并做书面承诺。

(2)第二轮谈判结束后,由谈判小组组长主持,结合第二轮谈判情况,对

谈判项目商务要求进行统一调整,并将调整意见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报价人,并要求参加谈判的报价人通过政采云平台做出书面响应承诺。

24.5第三轮报价(最终报价)

(1)各参加谈判的报价人以技术、商务谈判后的书面承诺为基础,进行第三轮即最终报价;

(2)第三轮报价通过政采云平台发出,参加谈判的报价人须按照采购机构确定的最终报价时间统一报出。修正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由其盖章后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报价相同时技术标准优的排名优先。

(3)在第二轮谈判过程中,不能确定成交结果的,谈判终止,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4)谈判小组须对各报价人的最终报价进行合理性审核,如谈判小组一致认为某个报价人的最终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谈判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报价人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报价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谈判小组有权拒绝该报价。

(5)异常低价审查

在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25.响应文件的澄清25.1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报价人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该要求应当通过政采云平台发出。报价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政采云平台发出,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报价人签字。报价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谈判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5.2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单价与总价有出入,以单价为准;大、小写有出入,以大写为准;响应文件纸质版与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有出入,以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为准。按上述原则修正的响应文件,对报价人起约束作用,报价人不接受修正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25.3报价人应按谈判小组通知的时间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26.推荐成交候选人26.1谈判小组依据谈判文件及报价人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在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报价人中,按照经评审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26.2报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成为成交候选人:(1)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承诺的;(2)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的。27.谈判的其他情形27.1递交响应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报价人少于3家时,采购人应当终止谈判采购活动。除采购任务终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27.2已提交响应文件的报价人,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谈判的报价人的保证金。28.谈判终止28.1谈判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本次谈判终止:(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报价人报价均超过采购项目预算;(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8.2谈判小组应将谈判终止理由通知所有参与谈判的报价人。29.保密要求29.1谈判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应当保密。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报价人质疑30.成交信息的公布30.1谈判结束后,成交结果信息将在发布公告的媒介上公布。指定的媒体名称见谈判文件前附表。31.成交通知31.1采购人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5个工作日内确定成交人,若成交人主动放弃或者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人。31.2成交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1.3成交人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成交通知书后十日内,应按照谈判文件前附表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31.4成交人没有按照本章第32.3项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其保证金不予退还。32.披露32.1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报价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32.2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报价人/成交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报价人/成交人的名称及地址、报价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报价人/成交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33.询问和质疑33.1谈判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33.2报价人对谈判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谈判文件公告期限届之日通过政采云平台提出质疑。33.3报价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环节结束之日通过政采云平台提出质疑。33.4报价人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之日通过政采云平台提出质疑。33.5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33.6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被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招标公告发布时间、质疑事项、法律依据(具体条款)、质疑人全称、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有效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33.7质疑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书应当附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33.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3)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4)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质疑书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的;(5)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6)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诉讼程序的;(7)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8)报价人对谈判文件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未在谈判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并且报价人已经参与报价,而于开标后对谈判文件提出质疑的;(9)在提出本次质疑前半年内连续三次质疑而无事实依据的;(10)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33.9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3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做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报价人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33.10供应商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将会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将处理决定在相关政府采购媒体上公布。33.11质疑报价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34.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报价人的报价保证金将被没收,并可能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报价人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34.1开标后在报价有效期内,报价人撤回其报价;34.2在评审期间,报价人企图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报价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4.3成交人未按本谈判文件规定签约;34.4成交人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34.5报价人未按谈判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34.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事项。35.签订合同35.1谈判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及其补充的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35.2成交人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5.3成交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成交人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后分别向他人转让。35.4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相同的服务,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七、其他规定36.招标代理服务费36.1见谈判文件前附表。37.其他规定37.1谈判文件的其他规定见谈判文件前附表。3.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GF—2020—2605)合同编号:WRZJ-LH-2024-00*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山西省运城市万荣县合同编号:发包人:万荣县园林绿化和市容环卫中心承包人:签订日期:年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制定说明为指导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组织编制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试行)》(GF—2020—2605)(以下简称《合同示范文本》)。为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合同示范文本》的组成《合同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1)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书共计16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承包人项目负责人、预付款、绿化种植及养护要求、其他要求、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2)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共计20条,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的“通用合同条款”。(三)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共计20条,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的编号一致;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合同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建设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合同条款;3.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二、《合同示范文本》的性质和适用范围《合同示范文本》为非强制性使用文本。《合同示范文本》适用于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承发包活动,合同当事人可结合园林绿化工程具体情况,参照本合同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合同权利义务。《合同示范文本》中引用的规范、标准中,未备注编制年号的,均采用现行最新版本。目录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1一、工程概况1二、合同工期1三、质量标准2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2五、承包人项目负责人3六、预付款3七、绿化种植及养护要求3八、其他要求4九、合同文件构成4十、承诺5十一、词语含义5十二、签订时间6十三、签订地点6十四、补充协议6十五、合同生效6十六、合同份数6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8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91.一般约定92.发包人133.承包人144.监理人175.工程质量17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187.工期和进度198.材料与设备219.试验与检验2110.变更21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2413.验收和工程试车2714.竣工结算28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3016.违约3117.不可抗力3418.保险3520.争议解决35附件1:37附件2:38附件3:39附件4:40附件5:41附件6:42附件7:43附件8:474.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万荣县园林绿化和市容环卫中心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项目名称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4.2.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5.工程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4.3.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阶段性工期:/。养护期为个月。从苗木栽植完成,经初验验收合格,由甲方出具验收合格单之日起开始计算期间。实际开工时间推迟后,竣工日期相应顺延,工期总日历天数不变。4.4.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行道树乔木成活率要达到100%,其他苗木成活率不低于95%标准;园林绿化养护质量符合þ《园林绿化养护标准》(CJJ/T287)和《万荣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万荣县绿化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万政发[2020]10号)(地方标准)中合格级标准。4.5.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含税金额:人民币(大写)元整(¥.00元)。合同价款包含苗木价款、栽植与管护期费用等。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农民工工伤保险: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本工程采用单价合同形式。单价合同形式:是指签约合同价不具有强制约束性。最终工程结算价款是以承包人实际完成的经发包人书面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及约定的综合单价计算、调整和确认合同金额。五、承包人项目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六、预付款预付款:发包人在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的零%作为工程预付款。七、绿化种植及养护要求1.苗木规格及形态要求符合实际合同清单要求,苗木新鲜、健壮,根系发达,树干挺直,树形美观,土球包装必须按规范包装、无病虫害。在施工过程及绿化养护期内植物死亡,须按原设计品种和规格更换,更换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施工单位苗木运输到位后,发包人安排专人验收后,方可栽植。2.竣工验收时苗木成活率约定(乔木、灌木、地被、草坪等):行道树乔木成活率要达到100%,其他苗木成活率不低于95%。3.苗木种植成活率在95%以上,未成活的应及时补栽补种;养护期内,施工单位要确保100%的成活率。养护期满移交时苗木成活率约定(乔木、灌木、地被、草坪等):行道树乔木成活率要达到100%,其他苗木成活率不低于95%。八、其他要求严格按照绿化工程施工规范要求施工;承包方需注意施工安全,施工中引发任何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等,责任由承包方自负;养护期间承包方应按照绿化养护操作规程和质量标准,合理组织,精心养护,保质保量完成养护管理任务,按时除草,绿化带的整洁(无杂物),灌木的修剪、整形,乔木的定枝、定杆,苗木病虫害的防治,及时更换死亡苗木,保持城市容貌整洁美观;养护期间,如有整治、检查等特殊情况,承包方应积极配合随叫随到。九、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万政发[2020]10号文件、万政办发(2021)40号文件、万政发(2022)17号文件;(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9)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做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十、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时足额支付人工费用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并加强对施工总承包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监督。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按照有关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本工程农民工工资。农民工工资拨付周期不超过1个月。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十一、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4.6.十二、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4.7.十三、签订地点本合同在万荣县园林绿化和市容环卫中心签订。4.8.十四、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4.9.十五、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4.10.十六、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叁份,承包人执叁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地址:万荣县东大街地址:邮政编码:044200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0359-4522279电话:/传真:0359-4522279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万荣支行开户银行:账号:0511039109200005266账号:5.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共计20条,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的“通用合同条款”。6.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6.1.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本款修改1.1.2.4、1.1.2.5,补充1.1.3.11、1.1.3.12、1.1.3.13、1.1.4.8。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招投标文件、招标控制价、招标答疑纪要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补充协议、会议纪要、变更、签证、核定、来往函件等与工程施工有关的具有合同约束力的文件(如约定不一致的,以签署时间在后者为准)。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联系电话;总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和设计项目负责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项目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1.3.9永久占地包括:/。1.1.3.10临时占地包括: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确定。1.1.3.11园林绿化工程:是指新建、改建、扩建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用地、附属绿地、区域绿地,以及对城市生态和景观影响较大建设项目的配套绿化,主要包括园林绿化植物栽植、地形整理、园林设施设备安装及园林建筑、小品、花坛、园路、水系、喷泉、假山、雕塑、绿地广场、驳岸、园林景观桥梁等。1.1.3.12绿化工程:是指树木、花卉、草坪、地被植物等的种植工程。1.1.3.13绿化养护:是指对绿地内植物采取的整形修剪、松土除草、灌溉与排水、施肥、有害生物防治、改植与补植、绿地防护(如防台风、防寒)等技术措施。1.1.4日期和期限1.1.4.8绿化养护期: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绿化养护的期限,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绿化养护期为24个月。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等;主要包括:《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2012)、《山西省园林绿化工程预算定额》(2018);《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施工图设计中涉及的其他相关施工及验收标准、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财政部建设部财建【2004】369号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通知等相关标准、规范。1.4标准和规范本款修改1.4.1、1.4.2。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园林绿化养护标准(CJJ/T287);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8);与园林绿化行业相关的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现行国家标准、规范和建设部等有关施工技术标准、规程、规范以及本工程设计要求、《万荣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万荣县绿化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万政发[2020]10号要求。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如果有);(3)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5)万政发[2020]10号文件、万政办发(2021)40号文件、万政发(2022)17号文件;(6)通用合同条款;(7)技术标准和要求;(8)图纸;(9)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10)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做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并根据其性质确定优先解释顺序。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合同协议书签订后7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肆套;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发包范围内的全套施工蓝图及后期变更图纸。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承包人应提供的具体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管理计划、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进度计划、施工方案等。已完工程量报表(含工程变更及签证预算)及发包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合同签订7日内分别向发包人及监理人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方案、施工进度计划,进场后7日内提供材料计划。每月25日前分别向发包人及监理人提供下月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已完工程量报表(含工程变更及签证预算);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按发包人要求提供;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文件;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书面文件7日内。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书面函件确认后的3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万荣县园林绿化和市容环卫中心;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工地承包人项目部;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项目经理。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工地监理部办公室;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工程师。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由承包人统一管理。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施工场地红线内的交通为场内交通,红线外交通为场外交通。发包人对场外交通协助责任仅限于提供外部协调,并不承担费用及其他责任。。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现状。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适用本工程、严禁外流。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属于发包人。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适用本工程、严禁外流。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由承包人承担。1.11.5因承包人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如因此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应当赔偿发包人的全部损失,并按照签约合同价的5%支付违约金。发包人因承包人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而被第三方提起诉讼或仲裁的,由承包人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赔偿金等。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本款修改为:承包人应在合同签订后对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图纸和现场进行核查和踏察,如发现差异,应在15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提出;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发包人应予以修正,并相应调整合同价格: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允许调整。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工程量清单存在缺项、漏项的;超过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所规定的±5%时,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第10“变更”部分要求,履行变更审批程序,经发包人书面核实确认后,据实结算。6.2.2.发包人2.1许可或批准本款补充2.1.1、2.4.3。2.1.1根据相关规定提供园林绿化施工所需的许可或批准。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万荣县园林绿化和市容环卫中心;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代表发包人履行本合同相关权利及义务。负责协调施工现场各方关系,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环保、现场文明施工、验收、结算等进行全面监督、检查、负责,代表发包人办理工程结算、决算等。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前3天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场,并提供地下管线相关图纸。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发包人提供水、电源接口,并保证满足施工期间的需要,承包人所用水、电从指定的接入点接入,所有相关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2.4.3提供基础资料发包人还应提供项目施工区域内现状树木一览表(附件2)、现状土壤指标、原始地貌图等。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本款修改为: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期限及方式:发包人应在签订合同后/天内,向承包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担保有效期至工程款拨付完成为止(不含质量保证金)。6.3.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按要求提交(含电子版)包括不限于竣工验收资料、竣工图、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和竣工结算书等。承包人应在约定的时间内提交完整、准确的文件,并对其提交文件的真实性、合规性和有效性负责。如因承包人提交文件存在缺陷、错误或遗漏而导致审核延误或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应承担相应责任。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贰套。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书面。(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做好邻近建筑物、道路、广场、绿化、地下管线的保护工作,执行过程中服从发包人、监理统一安排管理。承包人若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的,应当主动通过本合同约定并书面告知发包人其属于中小企业。否则发包人不视同承包人为中小企业对待。3.2项目经理本款修改为:3.2.1项目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相关证书及编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负责人的授权范围如下:代表承包人履行合同权利及义务,全面负责本工程的施工组织与协调管理工作,全权处理本工程项目的一切事务。按合同约定组织实施工程施工全过程,且对工程的最终质量负有终身责任。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不少于26天,每天不少于8小时,确需离开施工现场需先通知监理人并取得发包人书面同意。发包人有权随时对项目经理在岗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记录在案。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承包人自行承担风险及损失。项目负责人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未经书面批准擅自离开或超过批准期限迟延返回以及迟到早退缺岗,每月累计超过5次的,每次承担违约金5000元,在工程进度款中扣除或另缴纳给发包人,同时无条件另行指派合格的项目经理到岗。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若擅自变更,发包人有权直接解除合同,同时承包人按照签约合同价1%承担违约金。若造成发包人损失的,由承包人承担赔偿责任。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承包人保证符合发包人要求的项目经理按期到岗。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的书面通知书送达七日内符合合同约定的新的项目经理未到位,按项目经理擅自离开违约责任条款处理。同时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造成损失的由承包人承担,并由承包人按照签约合同价的1%承担违约金。3.3承包人人员本款补充3.3.6。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接开工指令后3天内。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引起的后果由承包人承担,并由承包人按照签约合同价1%承担违约金。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确需离开施工现场需先通知监理人并取得发包人书面同意。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否则承包人按照签约合同价1%承担违约金。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未经书面批准擅自离开或超过批准期限迟延返回以及迟到早退缺岗,每月累计超过5次的,每次承担违约金1000元,在工程进度款中扣除或另缴纳给发包人,同时无条件另行指派合格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到岗。3.3.6技术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专业:;职称等级:;电话:;通信地址:。3.5分包本款修改3.5.1、3.5.2。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绿化工程、本工程禁止分包。若发现承包人存在违反本约定进行分包的行为,除按本合同第16.2.2条第(1)项承担违约责任外,发包人还有权暂停工程款支付,责令承包人立即终止分包行为并接管分包工程,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和费用增加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拒不整改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担保,并要求承包人赔偿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对于已经完成的分包工程,发包人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质量检测和评估,检测发现质量问题的,承包人应承担全部修复责任和检测费用。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涉及分包的工程内容,分包工程承包人的资格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3.6.1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材料、工程设备进场至验收交付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保管,费用由承包人承担。3.6.2现状树木的保护起始时间:/。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否。本款补充:履约担保金额及方式:签订合同后/个工作日内,承包人需提交履约担保人民币/元(不高于中标价的10%),以¨保函或¨保险形式执行。履约担保的有效期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止。6.4.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按照发包人与监理方签订的合同,依照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负责和主持整个项目的监理工作,在合同规定范围内,对工程项目施工进行全过程监理(包括工程质量、工期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程量与工程款的审核等),并负责整理保存相关监理资料归档。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执行监理合同及监理规范。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由监理人承担。4.2监理人员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具体见监理合同约定。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执行通用条款。6.5.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符合《万荣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万荣县绿化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万政发[2020]10号)要求。承包人应当建立完善的工程质量文件管理体系,及时整理、归档质量控制文件,定期向发包人提交质量控制报告。工程竣工时,承包人应当向发包人移交完整的质量控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质量检验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材料检测报告等。发包人有权对质量文件进行审核,并要求承包人对不符合要求的部分进行补充和完善。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共同检查前24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12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6.6.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要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标准。在合同履行期间,合同当事人均应执行国家及省、市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杜绝重伤及轻伤事故。施工现场的所有安全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如若因承包人管理责任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承包人承担相应损失。并按相关规定要求对承包人进行罚扣及其他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发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加强安全责任和风险教育,本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乙方工作人员在内的人身、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的损害赔偿责任。如甲方因此遭受监管部门的罚款或对被侵权人承担了赔偿责任,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与本工程无关人员未经同意不得进入施工现场,进入施工现场的任何人员必须遵守承包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无关人员擅自进行封闭现场或样区域的,造成施工或人员损失的,由承包人承担损失及赔偿责任。对发包方造成损失的,由承包人损失赔偿责任。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编制。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达到《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13)及《山西省关于对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环境保护费调整等事项的通知》(晋建标字[2018]295号)二级标准(基本标准)或以上要求。按文明工地施工要求组织施工,保持场地整洁卫生,保证工完料清,并保证工地周围环境整洁。同时,遵守发包人的其它有关管理要求。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发包人应在开工前一次性支付全部安全文明施工费,承包人确保专款专用。6.3环境保护本款补充:合同当事人对农药、肥料的使用要求: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符合本市环境保护的相关规定。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本款修改7.1.1。7.1.1工程涉及以下内容的,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还应包括此类工程内容的专项施工方案:¨现状树木保护;¨古树名木保护;¨土壤改良;¨其他内容:/。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开工前7日。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发包人和监理人应在监理人收到施工组织设计后7天内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施工组织设计后7日内。7.3开工本款修改7.3.1。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收到发包人发出开工指令的7日内。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或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6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本款修改7.4.1。7.4.1发包人或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开工前7日内由发包人以书面形式提供,发包人、监理人、承包人三方进行现场交验,并签字确认。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对于工程竣工日期、单位工程竣工日期或关键日期:如果承包人未能在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关键日期之前,或在经发包人批准的相应日期的延长期限之前,或在发包人修改的相应日期之前完成相应的合同工程,则承包人应承担工期延误给发包人带人的损失,同时应为这种违约向发包人支付逾期违约金,该金额的计算以签约合同价为基数,按照违约行为发生时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违约金,从应完成日期算起至发包人确认的实际完成日期为止按天计算,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承包人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后,不免除承包人继续完成工程及修补缺陷的义务,承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行为而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签约合同价的10%,同时不免除承包人继续完成工程及修补缺陷的义务。如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施工计划延误合同工期达30天以上,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同时有权要求承包人赔偿实际损失,并按照签约合同价款的10%承担违约金。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24小时降雨量超过50毫米的暴雨天气;(2)连续7级以上的大风等自然灾害;(3)洪水、三级以上地震等自然灾害及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等。(4)持续2天超过38℃的高温天气(气象部门预报为准)。(5)日气温低于-20℃的严寒大于3天(气象部门预报为准);(6)造成工程损坏的冰雹和大雪灾害:日降雪量10mm及以上。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6.7.8.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本款修改8.4.1。8.4.1发包人供应的苗木、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承包人。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按管理部门和发包人需求提供。按发包人及管理部门具体要求确定。主要装饰材料、园林景观材料、路面铺装材料、机电设备等。具体样品应在施工前15天提交发包人审批,样品应有清晰的标识并附有详细的技术参数、检测报告及原产地证明。未经发包人书面确认的材料和设备不得用于工程。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承包人承担所有与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相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安装、施工围挡、临时道路、工地办公室、宿舍、食堂、厕所、给排水设施、临时电力设施、水源供应及恢复等。承包人还应承担临时占地的申请手续办理及租赁费用,并确保满足地**府管理规定和发包人要求。未经发包人批准,承包人不得擅自变更临时设施内容。承包人应在相关批准手续办理后7日内向发包人提供书面证明文件。所涉及临时设施费用均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余事项执行通用合同条件。6.8.9.试验与检验9.3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本款补充9.3.4。9.3.4关于送检材料的约定:执行通用合同条款。承包人苗木运输到位后,发包人安排专人24小时内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栽植。6.9.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0.4变更估价本款补充10.4.3。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有相同项目的,按照相同项目单价认定;(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无相同项目,但有类似项目的,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认定;(3)变更估价按照或参照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相同项目或类似项目单价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综合单价因承包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人工、材料、工程设备和机械台班等清单组价明显偏离预算定额或市场价(包含但不限于承包方不平衡报价、组价工程量错误、单位换算错误等),导致综合单价超过预算定额或市场价±50%时,发包人有权根据计价规范、预算定额或市场价重新组价,并下浮中标浮动率后确认变更单价。(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无相同项目及类似项目单价的,根据合同中约定的组价原则按国家相关预算定额或市场价重新组价并下浮中标浮动率后的单价执行;(5)变更导致实际完成的变更工程量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列明的该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超过15%的,根据预算定额或市场价重新组价,按计价规范予以调增或调减单价,并下浮中标浮动率后确认变更单价。(6)由于清单项目中项目特征或工程内容发生部分变更的,应以投标综合单价为基础,仅就变更部分相应子目调整综合单价。(7)若变更导致工程量增加,且无法按上述原则确定单价的,承包人应在接到变更指示后7天内提交变更报价,并附详细的计算书和支持性材料,由发包人组织审核确认。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对变更报价进行调整,直至达成一致意见。(8)所有变更必须履行完整的签证变更程序,未经发包人书面确认的变更不予认可。凡未在隐蔽前完成签证的隐蔽工程变更,发包人有权拒绝支付相关费用。(9)变更预算经财政评审,出具的变更预算评审结论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发包人确认无误后,可作为结算依据。10.4.2变更估价程序关于变更估价程序的约定:工程施工中发生变更时,执行万政办发〔2021〕40号、万政发[2022]9号等文件规定的变更流程。(1)相关单位提出工程变更申请,包括变更范围、内容、理由、工程量的增减、对合同价格的影响、对工期的影响等;(2)发包方组织相关单位勘察洽商,形成会议纪要,并各方签字。变更事项属于设计变更的,设计单位负责人一并参加,并出具变更图纸;(3)发包人编制变更实施方案(含变更预算),并组织专家论证。根据洽商意见和专家论证意见,召开相关各方专题会议研究,形成专题会议纪要和工程变更申请报告;(4)按照《万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格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程序的通知》(万政办发〔2021〕40号)要求,向县政府逐级申请呈报审批;(5)变更工程取得县政府审批同意后,报请财政对变更预算进行财政评审,并取得财政变更预算评审结论;(6)发包人下发变更通知,施工单位取得会签的变更通知单后按要求组织施工,监理人履行监理责任;(7)变更工程完成后,施工单位自检合格,请发包人申请验收,并取得发包人的工程变更验收确认。(8)变更前不能准确计算工程量的,实行两次审批。第一次就变更事项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批,财政评审人员在变更工程实施实地跟踪勘测;变更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计价办法编制变更预算,第二次就批准变更事项的预算价款进行审批。财政评审人员结合现场勘测结果,对变更预算进行评审,出具变更预算评审结论,评审结论作为竣工结算依据。10.4.3变更工程量计算及支付:(1)变更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承包人按照技术规范、规定的计量办法,根据监理工程师及发包人确认的尺寸、断面等方法计算实际完成的变更签证单内容的工程量,申报变更结算进度金额。(2)关于变更价款的支付方式及时间的约定:参照专用条款“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执行。(3)未经审批、未取得正式会签工程变更单的变更事项不予计量、不予结算。10.4.4关于变更认可的特别约定(1)发包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默示认可。承包人提交的变更申请、签证单等,发包人未在约定期限内答复的,不视为发包人同意或认可。(2)所有变更必须经发包人明确书面批准后方可实施,仅有监理人签字的变更文件未经发包人确认的,不对发包人产生约束力。(3)因紧急情况需要立即实施的变更,承包人可先行实施,但必须在实施后48小时内补办书面手续并获得发包人确认,否则发包人有权不予认可。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执行通用合同条款。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执行通用合同条款。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10.7暂估价本款补充10.7.1、10.7.2。暂估价材料的明细详见附件3:《暂估价一览表》。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通用合同条款中第2种方式确定。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通用合同条款中第3种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由发包人、承包人共同确定暂估价供应商。承包人应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在需进行暂估价项目采购前28天向监理人、发包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暂估价项目采购方案及相关资料,发包人审核同意后共同确认暂估价供应商;施工过程中,发包人认为供应商无法满足工程质量或合同要求的,发包人可以要求承包人重新确定暂估价项目的供应商;承包人应当在签订暂估价合同后7天内,将暂估价合同副本报送发包人留存。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1)暂列金额应专款专用,仅用于发包人批准的变更和其他不可预见事项。(2)承包人使用暂列金额时,必须参照合同变更流程申请变更,并明确从暂列金额中使用资金,未明确的不按使用暂列金额对待,结算时予以核减。(3)承包人使用暂列金额前,必须提交详细的资金使用计划和理由,经发包人书面批准后方可使用。(4)暂列金额的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向发包人报告,并在工程结算时提供完整的使用明细和支持性文件。(5)暂列金额中未使用的部分不归属于承包人,结算时应予以扣减。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不调整。因承包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人工、材料、工程设备和机械台班等清单组价出现重大差异(包含但不限于承包方不平衡报价过高部分、组价工程量错误、单位换算错误等)导致综合单价过高,达到或超过招标控制价单价+50%时,发包人应核实其综合单价的准确性,并根据招标控制价单价予以修正,承包人应同意修正。综合单价过低项目按低价结算,不予调整。6.10.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承包人所应考虑到的所有风险。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承包人承担。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1)/。(2)/;(3)/;(4)/。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3.其他价格方式:/。12.2预付款本款修改12.2.1、12.2.2。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扣回的方式:不支付预付款。12.2.2预付款担保签订合同后/个工作日内,承包人需提交支付担保人民币/元(中标价的/%),以¨保函或¨保险形式执行。预付款担保的有效期至/为止。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执行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山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年山西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年山西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8年山西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及《2018年山西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执行专用条款12.4.4(2)“其他”条款。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执行专用条款12.4.4(2)“其他”条款。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本款修改12.4.4。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执行专用条款12.4.4(2)“其他”条款。(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7个工作日。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7个工作日。(2)承包人根据工程进度申请支付工程款,每期工程进度款按以下方式选择支付:¨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百分比支付:/;¨按形象进度支付:/;¨按月实际完成工程量/%支付;þ其他:绿化工程竣工前,根据实施进度,经建设单位验收合格,工程款可支付至已审核工程量的50%以内(含专用条款6.1.6安全文明施工费);养护满一年二次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已审核工程量的80%;管护期满,终验验收合格并经财政评审机构出具评审结果、审计机关出具审计结论后,根据结论调整结算金额付清余款。上述“已审核工程量”是指:承包人根据工程计量周期内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不包括未履行变更程序发包人未签证的变更工程量)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支付申请报告,须有准确、明晰的计量明细表等依据,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在工程款支付报审表中提交的工程量和支付金额进行复核,确定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提出到期应支付给承包人的金额,并提出相应的支持性材料,总监理工程师对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审核意见进行审核,签认后提交发包人的工程进度款支付审报金额。承包人每次申请工程款时,需提供发包人支付款项的增值税发票,否则发包人有权拒付,不视为发包人违约。发包人在收到工程款进度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累计支付达到合同价款的/%时,停止支付进度款。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不承担违约责任。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6.11.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2竣工验收本款补充13.2.1、修改13.2.5。13.2.1竣工验收条件(3)竣工资料内容和份数:内容符合发包人相关制度要求及国家相关规定,2份。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执行通用合同条款。工程未验收或不合格,发包人实际占有、使用的,不视为发包人已验收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绿化工程移交期限:承包人在养护期满且验收合格后7日内完成工程的移交。其他工程移交期限:承包人在竣工验收合格后7日内完成工程的移交。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接收工程的,发包人自应当接收工程之日起,承担工程照管、成品保护、保管等与工程有关的各项费用。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移交工程的,承包人应承担工程照管、成品保护、保管等与工程有关的各项费用。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担。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移交后的7个工作日内。6.12.14.竣工结算14.1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个月内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并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详细说明已完成的整个工程的各项费用及支付金额。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竣工结算合同价总额、累计已实际支付的合同价款、应预留的质量保证金、应支付的竣工结算金额、包括设计变更、签证单等。依据万政发[2022]17号文件附件1的清单执行。承包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完整的工程竣工结算资料,经发包人催促后14天内仍未提供或没有明确答复,发包人有权根据已有资料进行审查,以发包人审核结果作为工程结算依据,责任由承包人自负。14.2竣工结算审核本款修改为: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书经监理人审核确认后提交发包人,发包人内审后提交财政部门评审、审计部门审计,并以财政评审机构出具的评审结果、审计机关出具的审计结论作为工程价款结算依据,与承包人修正竣工结算文件。本合同项目投标报价约定的税额为发包人承担的税额最高限额。工程结算时若遇国家税收政策调整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税额减少,实际税额比本合同项目投标报价约定税额的减少部分在发包人应支付的工程总价款中扣减。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承包人同意在发包人收到财政部门的评审报告、审计机关的审计报告后3个月内完成审核。因工程投资额较大、工程复杂程度较高等情况期满后未能完成审核,可与承包人协商延长审核期限。承包人回复审核意见及双方沟通的期限:承包人应在收到发包人的书面审核意见后14日内回复反馈意见,发包人收到反馈意见后,应在14日内与承包人对反馈意见进行沟通、协商。承包人逾期不回复视同承包人同意发包人的审核意见,并同意发包人根据审核流程进行结算。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承包人同意在发包人收到财政的评审结果、审计机关的结论并与承包人修正竣工结算文件后2个月内付款。期满后发包人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相关程序依据万政发[2022]17号文件执行。承包人工程竣工结算申请工程量及竣工付款申请金额应据实申报。为制约承包人虚报工程结算款项,双方约定以下措施:发包人聘请第三方机构对承包人的竣工结算进行审核的,第三方机构审核费的基本收费(即按送审金额计算的收费)由发包人承担,效益收费(即按核减额计算的收费)由承包人承担,若存在发包人垫付情形,发包人可以从应支付给承包人的最终工程结算款中扣除。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审计机关审计结论为依据。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3份。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应在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颁发后7天内。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后14天内。14.5竣工归档资料本款补充:(1)施工中未发生设计变更,施工后由承包人在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加盖竣工图章提交发包人。(2)施工过程中发生设计变更的,需经相关方书面确认后由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材料,由承包人提供加盖竣工图章的竣工图给发包人。(3)工程竣工终验验收结算后28天内,承包人应提供给发包人2套完整符合要求的竣工图、竣工归档资料。竣工归档资料的形式和格式:按发包人要求。(4)因承包人拖延或不办理竣工归档资料时,经发包人催告,14天内未按发包人要求提供相关竣工归档资料的,发包人有权委托第三方机构整理,相关费用由承办人承担。6.13.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本条补充15.5。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24个月。15.3质量保证金本款修改为:工程质量保证金的支付方式和时间:工程质量保证金为结算款的/%(≤3%),采用以下方式执行:¨担保;¨保险;¨其他:/。工程缺陷责任期满,承包人履行缺陷责任期内质量保修义务及绿化养护义务且合格移交后,在天内结清工程质量保证金。在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前,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24个月。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48小时。(1)保修期内,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的缺陷、损坏,承包人应负责修复,并承担修复的费用以及因工程的缺陷、损坏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2)保修期内,因发包人使用不当造成工程的缺陷、损坏,可以委托承包人修复,但发包人应承担修复的费用,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润;(3)因其他原因造成工程的缺陷、损坏,可以委托承包人修复,发包人应承担修复的费用,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因工程的缺陷、损坏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由责任方承担。15.5绿化养护期绿化养护期的具体期限:养护期共24个月,自苗木栽植完成,经发包人初验验收合格,由发包人出具验收合格单之日起开始计算期间。绿化养护期内双方责任约定:承包人收到养护通知时必须在48小时内派出专人进行养护,发包人在养护期期内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养护范围和内容:绿化养护范围包括设计规定的绿化带宽度及新增工程量。绿化养护内容包括养护范围内的除草,绿化带的整洁(无杂物),灌木的修剪、施肥(年施肥不少于2次)、抹芽、整形,乔木的定枝、定杆,苗木病虫害的防治,及时更换死亡苗木,保持城市容貌整洁美观。对养护项目实施养护管理所有的一切劳动力、材料设备和服务由施工单位自行组织,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绿化养护期内水电费支付:承包人承担。养护项目设施量发生减少及毁损的,施工单位应及时补齐或修复,并自行承担所需费用。施工单位必须重视安全生产,养护期间,养护工人由于操作不规范等因素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由施工单位承担一切责任及损失。养护期间,如有整治、检查等特殊情况,承包方应积极配合随叫随到。6.14.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发包人需履行本合同的义务但无相关具体违约责任措施的情形。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发包人顺延工期。(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应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超过协商期限后仍未付款,以未支付的工程价款为基数按照违约行为发生时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承担从违约付款之日起至付清当期约定款项时为止计算的违约金,违约金支付上限为未支付工程款的5%。(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以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工程价款为基数,向承包人支付千分之一的违约金。(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发包人不提供材料、设备,不存在该类情况的违约。(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发包人应顺延工期,并及时通知承包人安排好暂停施工的相关工作。因发包人的主观原因造成暂停施工未及时通知承包人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承担损失责任,并按照损失金额的5%承担违约金,违约金支付上限为未支付工程款的5%。(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发包人应顺延工期。因发包人的主观原因造成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承担损失责任,并按照损失金额的5%承担违约金,违约金支付上限为未支付工程款的5%。(7)其他:发包人应当承担损失赔偿责任。同时根据违约性质、过错程度等承担合同总价款的5%-10%的违约金。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56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包含不限于承包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工程进度付款结算依据、完整的工程竣工结算资料等情形,以及承包人需履行本合同的义务但无相关具体违约责任措施的情形。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进行转包或违法分包的:转包或分包合同无效,承包人承担因转包或分包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在发包人指定期限内补救或赔偿,超出期限后承包人除应当继续承担赔偿损失责任外,同时应当按照签约合同价款的5%承担违约金。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立即解除与转包或违法分包方的合同关系,并要求其退出施工现场。承包人拒不执行的,发包人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2)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采购和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采购材料及工程设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并限期进行补救措施,同时承担造成工期延误等损失。若承包人限期不能补救,发包人有权自行采取补救措施,相关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在发包人指定期限内赔偿,超出期限后承包人除应当继续承担赔偿损失责任外,同时应当按照签约合同价款的5%承担违约金。(3)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承包人限期实施补救恢复措施,补救恢复措施不能实施的,发包人对工程质量损失结合合同约定进行评估,承包人承担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所有损失,在发包人指定期限内赔偿,超出期限后承包人除应当继续承担赔偿损失责任外,同时应当按照签约合同价款的5%承担违约金。如工程质量问题构成重大质量缺陷,则违约金比例提高至10%。(4)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安全事故的:因承包人工程施工监管、安装的设备不合格或因设备安装不当等原因,引起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承包人承担事故责任,与发包人无关。若由此引发发包人产生纠纷的,由承包人承担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同时,承包人应按照如下标准向发包人承担违约金:发生一般安全事故的,按签约合同价款的5%;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按签约合同价款的10%;发生特别重大安全事故的,按签约合同价款的20%。(5)承包人违反第8.9款〔材料与设备专用要求〕的约定,未经批准,私自将已按照合同约定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或设备撤离施工现场的:承包人限期实施补救措施,未能补救或补救后仍形成损失的,承包人应承担相关损失。在发包人指定期限内赔偿,超出期限后承包人除应当继续承担赔偿损失责任外,同时应当按照签约合同价款的5%承担违约金。(6)承包人未能按施工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造成工期延误的:以签约合同价为基数,按照违约行为发生时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上限为签约合同价的10%。承包人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后,不免除承包人继续完成工程及修补缺陷的义务,承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行为而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如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施工计划延误合同工期达30天以上,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同时有权要求承包人赔偿实际损失,并按照签约合同价款的10%承担违约金。(7)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未能在合理期限对工程缺陷进行修复,或拒绝按发包人要求进行修复的:不予支付剩余款项。剩余款项不足以弥补工程缺陷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权继续向承包人要求赔偿,承包人负有赔偿全部损失的义务和责任,并在发包人指定期限内赔偿,超出期限后承包人除应当继续承担赔偿损失责任外,同时应当按照签约合同价款的5%承担违约金。(8)承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或承包人财产状况恶化、丧失商业信誉或丧失、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除按通用条款约定外,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暂停对承包人付款,查清各项付款和已扣款项,按发包人的清算结果作为最终结清付款依据。同时承包人应当按照签约合同价款的5%承担违约金。(9)承包人交付工程或者合同终止履行后,承包人应将工地上的障碍物或者机械设备等清理干净,否则,发包人有权自行处置或者委托第三方处置,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10)承包人出现上述约定以外的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违约行为且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应当承担损失赔偿责任。同时根据违约性质、过错程度等承担合同总价款的5%-10%的违约金。上述违约情形同时发生两项及以上时,违约金支付上限为签约合同价款的30%。承包人发生除本项第(8)目约定以外的其他违约情况时,监理人可向承包人发出整改通知,要求其在28天内改正。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执行通用合同条款。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协商解决。6.15.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指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造成灾难性影响的地震(六级以上)或其它非发包人或承包人双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对工程造成损害的风、雨、雪、洪水等自然灾害(八级以上持续大风、24小时降雨量在50mm以上的持续大雨)。(1)由于适用法律的重大变更或任何适用的后继法规的颁布导致本合同的履行直接不再合法,且该等变更或颁布在合同签订时无法合理预见;(2)突发的、严重影响工程施工且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社会性、群体性事件,且该事件已被政府相关部门认定为重大突发事件。不构成不可抗力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一般性的气候条件、市场价格波动、材料供应紧张、劳动力短缺、承包人工作安排不当、分包商或供应商的延误、承包人财务状况恶化等。承包人主张不可抗力的,应当在事件发生后48小时内书面通知发包人,并在7日内提供相关证据和政府部门的证明文件。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60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6.16.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由承包人办理工程设计保险、工程施工保险,并承担费用。承包人应在开工前将保险单原件交发包人备查,保单中应将发包人列为共同被保险人。保险金额不低于工程总造价,保险有效期自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办理移交手续之日止。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意外伤害保险。在不限制本合同项下承包人责任和义务的前提下,承包人应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并以发包人、承包人及其分包人、发包人可能选择的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为共同被保险人,该保险应涵盖共同被保险人在工地现场附近(包括临时设施)因执行本合同而导致或引发的人员死亡、人身伤害或有形财产损失等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保险期间应为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为整个工程签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本保险的投保金额应不少于每次事故100万元人民币。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执行通用条款。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执行通用合同条款。6.17.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本款补充20.3.1。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关于评审机构的约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20.4仲裁或诉讼本款修改为: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方式解决:依法向项目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20.6通知送达本款补充:双方确认本合同载明的联系方式(联系电话、电子信箱、传真号码及通信地址)准确无误,如有变更应以书面方式及时通知另一方。由于一方联系方式错误、不详或者无法识别等导致无法送达,或者联系方式变更未及时通知另一方,以及其他不可归责于送达方原因造成相关通知或者文件无法送达、拒绝签收,则相关通知或文件自寄送或发送后第3天起视为已送达。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单位工程名 称建设规模主要内容合同价格(元)开工日期竣工日期附件2:现状树木一览表树木名称规格数量单位生长情况是否古树名木处置情况备注附件3:暂估价一览表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附件4: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序号材 料、设备品种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质量等级供应时间送达地点备注附件5:发包人供应苗木一览表序号苗木材料名 称规格单位数量单价(元)供 应时 间送 达地 点备注附件6:绿化养护责任书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园林绿化养护标准》(CJJ/T287)和《万荣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万荣县绿化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万政发[2020]10号)(地方标准)等相关规定,经协商一致就绿化工程(工程全称)签订绿化养护责任书。一、责任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绿化养护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施工范围内的绿化养护责任。内容包括对养护范围内植物采取的整形修剪、松土除草、灌溉与排水、施肥、有害生物防治、改植与补植、绿地防护(如防台风、防寒)等技术措施;其他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按《万荣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万荣县绿化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万政发[2020]10号)文件执行。二、养护标准绿化养护质量按照þ《园林绿化养护标准》(CJJ/T287)和《万荣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万荣县绿化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万政发[2020]10号)(地方标准)中合格级标准。三、考核标准由发包人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中/级标准进行考核,相关费用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四、绿化养护期绿化养护期24个月,从工程初验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五、养护责任1.为确保养护质量,承包人应安排专业队伍和人员进行养护管理。2.承包人在养护过程中应采取安全措施,避免造成对第三方人身和财产的损害。因承包人操作不当、管理不善而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紧急事故需处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处置。3.苗木成活率按合同约定执行,发生苗木等植物材料死亡,须按原设计品种和规格及时更换,更换费用由承包人承担。4.绿化养护期满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5.其他责任约定:《万荣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万荣县绿化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万政发[2020]10号)文件执行。六、养护费用养护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七、其他约定:/。绿化养护责任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绿化养护期满。发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万荣县东大街电话:0359-4522279日期:2023年月日发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万荣县东大街电话:0359-4522279日期:2023年月日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电话:/日期:年月日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电话:/日期:年月日附件7: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以及《万荣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万荣县绿化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万政发[2020]10号)(地方标准),经协商一致就绿化工程(工程名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装修工程,绿化工程、园林附属工程(园路与广场铺装、假山、叠石、置石、园林理水、园林设施安装),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万荣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万荣县绿化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万政发[2020]10号)文件执行。二、质量保修期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年;其他防水工程/年。3.装修工程为/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个采暖期、供冷期;6.绿化工程为24个月;7.园林附属工程为/个月;8.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3、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根据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限一次性无息支付给承包人。4、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未能在合理期限对工程质量问题进行修复,或拒绝按要求进行修复的,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修复工程支出的实际金额。5.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项:《万荣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万荣县绿化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万政发[2020]10号)文件执行。。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号: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日期:年月日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号: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日期:年月日发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号:1114102501290033XA地址:万荣县东大街邮政编码:044200电话:0359-4522279传真: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万荣支行账号:0511039109200005266日期:年月日发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号:1114102501290033XA地址:万荣县东大街邮政编码:044200电话:0359-4522279传真: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万荣支行账号:0511039109200005266日期:年月日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附件8:廉政建设责任书为加强建设工程廉政建设,规范建设工程各项活动中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的行为,防止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订立本廉政建设责任书。一、双方的责任1.1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建设工程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1.2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1.3各项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建设工程管理的规章制度。1.4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二、发包人责任发包人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2.1不得向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2.2不得在承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个人支付的费用。2.3不得要求、暗示或接受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2.4不得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2.5不得向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发包人工程建设管理合同有关的业务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使用某种产品、材料和设备。三、承包人责任应与发包人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遵守以下规定:3.1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3.2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3.3不得接受或暗示为发包人、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3.4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四、违约责任4.1发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4.2承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4.3本责任书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五、责任书有效期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六、责任书份数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发包人承包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32第四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万荣县孤峰街(解店路-万泉路)道路绿化工程2.财政评审价:2635981.56元;最高限价(元):2635900元3.计划工期:60日历天;4.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5.项目概况:万荣县孤峰街(解店路-万泉路)道路绿化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栽植乔木、灌木、地被植物、草皮、景观石等,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6.付款方式: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协商7.养护期:2年第五章工程量清单32.17.1.见附件33.第六章响应文件组成(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响应文件报价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XX年XX月XX日目录(1)资格部分:★谈判响应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见‘响应文件格式’);★法人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见‘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供应商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拟派往本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请根据要求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谈判文件要求为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无行贿犯罪承诺书(供应商自行承诺企业、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代理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且对其承诺的真实性负责,格式自拟);★投标保证金交款单(复印件加盖公章);★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上查询供应商信用结果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2)报价部分★开标一览表(见‘投标文件格式’);★已标价工程量清单;(3)商务、技术部分:1)报价人近三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见‘投标文件格式’);2)报价人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见‘投标文件格式’);3)★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见‘投标文件格式’);4)★项目实施方案;5)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谈判响应声明函(格式)致(采购代理机构):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谈判文件,签字代表(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报价人(报价人名称、地址)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一、我方同意在谈判文件中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日内(响应文件有效期)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二、我方承诺遵守《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并已经具备《政府采购法》和谈判文件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报价人应当具备的条件。我方承诺:(1)近三年均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没有偷税、漏税行为;(2)近三年均依法缴纳了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欠缴、漏缴行为;三、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谈判文件,包括谈判文件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我方承诺接受谈判文件中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四、我方保证响应文件提供的数据和材料是真实、准确的。五、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六、我方保证在获得成交资格后,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否则,我方同意接受政府采购监督部门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作出的处罚。七、如果在规定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我方响应文件在有效期内撤回,其保证金将被没收。报价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备注:1、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谈判响应声明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从而导致参加谈判的资格被拒绝。2、报价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承诺与声明从单位成立始至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止(后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报价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经营范围: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报价人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致:(采购人)报价人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年月日授权委托人在本单位的任职部门及职务:身份证编号:授权委托人的联系方式(手机):兹委托代表我单位参加项目(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授权委托人有权在该项目采购活动中,以我单位名义签署谈判响应声明函和响应文件、递交响应文件,处理澄清、解释、谈判,签订合同书并执行一切与此有关的事项。授权委托人在办理上述事宜过程中以其自己的名义所签署的所有文件均予以承认。授权委托人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至上述事宜处理完毕止。附:1.委托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正、反两面)2.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正、反两面)报价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个人印章):授权委托人(签字):日期:年月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格式)采购人名称:关于对我单位现报名的(项目名称),项目编码:作出以下承诺:我单位已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对其真实性负责,随时接受采购人检查验证。如有违反上述承诺,我单位将按照相关规定接受处罚,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并通过媒体及其他行政手段予以公布。特此承诺报价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格式)采购人名称:本投标人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依据磋商文件相关规定,郑重承诺: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符合本项目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报价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格式)采购人名称:本投标人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依据磋商文件相关规定,郑重承诺:我公司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符合本项目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承诺报价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格式)采购人名称:本投标人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依据磋商文件相关规定,郑重承诺:我公司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符合本项目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报价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致(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投标人名称(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万荣县园林绿化和市容环卫中心(单位名称)的万荣县孤峰街(解店路-万泉路)道路绿化工程(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万荣县孤峰街(解店路-万泉路)道路绿化工程(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执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开标一览表(格式)项目编号:金额单位:元项目名称万荣县孤峰街(解店路-万泉路)道路绿化工程报 价小写: 元(人民币)大写: 元(人民币)工 期养护期质量承诺项目负责人执业证书信息备注报价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表(格式)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养老保险注:本表后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身份证明及资格证书(至少包含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质量员、造价员),并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复印件。报价人近三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格式)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联系人及电话合同价格开工日期竣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项目描述备注备注:1、本表后附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报价人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格式)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签约合同价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项目描述备注备注:本表后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如有)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请进行勾选):□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监狱企业证明资料(格式)(如有)附: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等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复印件须逐页加盖公章。万荣县孤峰街(解店路-万泉路)道路绿化工程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人:(单位盖章)造价咨询人:(单位盖章)年月日封-1万荣县孤峰街(解店路-万泉路)道路绿化工程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人:(单位盖章)造价咨询人:(单位资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编制人:(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签字或盖章)复核人:(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编制时间:复核时间:扉-1总说明工程名称:万荣县孤峰街(解店路-万泉路)道路绿化工程第1页共1页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万荣县孤峰街(解店路-万泉路)道路绿化工程(2)建设地点:山西省运城市万荣县(3)建设性质:公用二、编制范围:万荣县孤峰街(解店路-万泉路)道路绿化工程包括乔木、灌木、灌木球、绿篱、草皮、整理绿化用地、土方开挖及外运、种植土回填、土壤改良等绿化工程。表-01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工程名称:万荣县孤峰街(解店路-万泉路)道路绿化工程标段:第1页共4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金额(元)综合单价合价其中暂估价整个项目1050102001001栽植乔木1.种类:国槐2.胸(地)径:12-14cm3.株高:400-450cm4.冠幅:200-250cm,分枝点2.8米,3/4冠,生长旺盛,姿佳5.养护期:2年株3722050102001002栽植乔木1.种类:白蜡A2.胸(地)径:12-13cm3.株高:400-450cm4.冠幅:200-250cm,分枝点2.6-2.8米,3/4冠,生长健壮无病虫害5.养护期:2年株2323003050102001栽植乔木1.种类:白皮松2.株高:300-350cm3.冠幅:>150cm,株型端正丰满、分支均匀、生长健壮4.养护期:2年株1434050102002001栽植灌木1.种类:樱花2.胸(地)径:8-10cm3.株高:250-300cm4.冠幅:150-200cm,分枝点1.5米,花重瓣,全冠,姿佳,树形优美5.养护期:2年株405050102002002栽植灌木1.种类:金枝槐2.胸(地)径:5-6cm3.株高:220-250cm4.冠幅:130-150cm,分枝点1.3-1.5米5.养护期:2年株2866050102002003栽植灌木1.种类:造型小叶女贞2.株高:250-300cm3.冠幅:200-250cm,>9云片,云片饱满4.养护期:2年株11本页小计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表-08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工程名称:万荣县孤峰街(解店路-万泉路)道路绿化工程标段:第2页共4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金额(元)综合单价合价其中暂估价7050102002004栽植灌木1.种类:地龙2.胸(地)径:7-8cm3.株高:130-150cm4.冠幅:200-220cm5.养护期:2年株168050102002005栽植灌木1.种类:丛生紫薇2.株高:180-200cm3.冠幅:130-150cm4.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