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
采购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工程技术公司天津南港危险化学品仓储一体化服务专有协议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6年04月28日)至(2026年05月08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商务联系人:李昕,电话:022-25802220
如对上述公开内容真实、有效性存疑,请拨打社会监督电话:022-25802262,其他事项不受理。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采办共享中心
2026年04月28日
附件: 采购技术要求书.doc
技术要求书
1.1.一、项目概况及总体要求
中海油(天津)油田化工有限公司南港化工厂(以下简称“南港化工厂”)作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主体,严格遵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仓储安全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对甲乙丙三类危险化学品实施合规存储,而目前厂区内现有甲乙丙类库房存储面积已无法满足生产经营所需,为保障生产经营持续稳定开展,需要危险化学品仓储一体化服务。
本项目核心目的是解决现有仓储面积不足问题,确保三类危险化学品存储全过程合规安全,杜绝违规存储行为,依托合作方专业资源实现规范高效管理,支撑企业合规运营,服务范围涵盖专用仓储空间提供、化学品出入库、分类分区存储、温湿度及防护条件管控、仓储区域安全巡查、应急处置配合等相关内容。
1.2.二、服务内容和范围
1、服务内容
1)合规仓储空间:提供符合甲乙丙类危化品存储规范的专用库房,保障空间稳定可用。
2)出入库服务:按甲方指令及单据,执行严格核验流程,确保收发合规准确。
3)专业装车:配备持证人员及合规设备,按安全规范完成装车作业。
4)账务管理:建立电子化台账,实时记录出入库及库存变动,定期核对账实。
2、工作量清单
| 序号 | 服务名称 | 单位 | 数量 |
| 1 | 甲类危险品仓储一体化服务(包仓需求) | 平方米*天 | 328500 |
| 2 | 乙类危险品仓储一体化服务(包仓需求) | 平方米*天 | 2409000 |
| 3 | 丙类危险品仓储一体化服务(包仓需求) | 平方米*天 | 1642500 |
| 4 | 甲类危险品仓储一体化服务(临时需求) | 平方米*天 | 109500 |
| 5 | 乙类危险品仓储一体化服务(临时需求) | 平方米*天 | 328500 |
| 6 | 丙类危险品仓储一体化服务(临时需求) | 平方米*天 | 219000 |
3、★服务地点:
乙方提供的服务场地,需距离中海油(天津)油田化工有限公司(天津滨海新区南港工业区泰汇道6号)8公里范围且单次驾车行程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距离测算以高德地图、百度地图等同类导航软件的规划路径为准。
4、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在合同执行阶段采用“1+1+1”的方式,即合同届满1年,若甲乙双方对合同条款及合同价格均无异议,继续沿用1年;若无法达成一致,则合同自动终止。第3年同第2年的操作方式,以此类推。协议期满后,如有未执行完毕的订单,该订单应履行完毕。
1.3.三、执行标准/规范
《危险化学品安全法》
《危险化学品仓库储存通则》
CGBZ-ⅡHF0874-2025采购标准-危险品仓储服务
1.4.四、服务要求
1、采购技术标准引用:引用CGBZ-ⅡHF0874-2025采购标准-危险品仓储服务:5.6仓库的安全疏散5.6.1每座仓库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当一座仓库的占地面积不大于300m2时,可设置1个安全出口。仓库内每个防火分区通向疏散走道、楼梯或室外的出口不宜少于2个,当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大于100m2时,可设置1个出口。通向疏散走道或楼梯的门应为乙级防火门。5.6.2地下或半地下仓库(包括地下或半地下室)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当建筑面积不大于100m2时,可设置1个安全出口。地下或半地下仓库(包括地下或半地下室),当有多个防火分区相邻布置并采用防火墙分隔时,每个防火分区可利用防火墙上通向相邻防火分区的甲级防火门作为第二安全出口,但每个防火分区必须至少有1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5.6.3高层仓库的疏散楼梯应采用封闭楼梯间。5.6.4除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多层戊类仓库外,其他仓库内供垂直运输物品的提升设施宜设置在仓库外,确需设置在仓库内时,应设置在井壁的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井筒内。室内外提升设施通向仓库的入口应设置乙级防火门或符合本规范第5.6.5条规定的防火卷帘。
2、服务具体要求:
1)仓储空间保障:
(1)专用库房需完全符合《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1995),实现甲乙丙类危化品分类、分区、隔离存储,严禁混存、超量存储,仓储间距、通风条件等符合规范;
(2)包仓需求需提供固定专属区域,明确标识“甲类/乙类/丙类专用仓储区”,不得擅自挪用;临时需求需优先调配邻近专属区域,保障存储连续性。
2)出入库及装车服务:
(1)出入库需执行“双人核验”制度,核验内容包括甲方指令单据、化学品名称/规格/数量/有效期/包装完整性等,留存核验记录;
(2)装车作业需配备防爆、防静电等合规设备,操作人员严格遵守危化品装卸规程,避免碰撞、泄漏,作业后清理现场并记录;
(3)服务期限内,包仓及临时仓储的装卸服务需无偿配合,不得额外收费;
(4)乙方需保障甲方每日往返工厂与外租仓库的物资装卸货服务,确保不造成甲方生产待料、不导致物料在甲方工厂滞压,以充分满足甲方供货及生产所需。
(5)服务期限内仓储服务以及装卸服务为全年365天,全天候24小时服务支持,包括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
3)账务管理:
(1)建立电子化台账系统,实时记录危化品出入库时间、数量、规格、批次、领用信息及数据导出;
(2)配合甲方盘点工作。
4)后勤保障:
(1)甲方将派驻5名现场代表至乙方场地,负责承装物现场管理工作。乙方需为现场代表提供便利的工作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工位、网络接入等),且工作区域须远离仓储危险区域;同时,乙方应配备应急通讯设备、急救箱等安全保障物资,保障甲方现场代表的作业安全。
(2)乙方需为甲方驻场代表提供餐食服务,其中午餐为必供餐段,晚餐供应需根据甲方人员加班情况按需提供。
5)售后服务:
(1)每月收集甲方仓储管理意见;
6)安全合规要求
(1)严格遵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1995)及甲方、园区安全管理规定;
(2)仓储区域需配备防爆电器、防静电接地装置、消防器材(灭火器、消防沙、消防栓等)、泄漏收集装置、应急通道标识等安全设施,每日巡查、每周维护、每年检测,留存记录;
(3)制定危化品泄漏、火灾、爆炸等专项应急预案,与甲方应急预案衔接,每年至少配合甲方开展1次联合应急演练,演练后提交评估报告;
(4)若因服务方管理不当、操作违规导致安全事故、合规处罚或甲方财产损失,由服务方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损失、承担罚款、整改费用等)。
3、工作界面要求:
1)设施设备界面
(1)乙方负责:仓储库房主体结构、存储货架、装卸设备、安全设施、电子化台账系统、办公配套设施的购置、安装、维护及更新,确保符合危化品存储规范及服务需求;
(2)甲方运输车进入乙方界内进行装卸货时乙方提供免费停车点;
(3)甲方负责:提供危化品相关技术资料(安全技术说明书、危险特性表等)。
2)人员管理界面
(1)乙方负责:服务人员的招聘、薪酬、日常管理,确保人员资质达标、在岗稳定(核心岗位人员变动需提前15天书面告知甲方,经同意后交接);
(2)甲方负责:有权对服务方人员作业行为进行监督,对违规人员提出整改或更换要求。
3)物资与资料界面
(1)乙方负责:危化品存储、装卸过程中所需的防护用品(防静电服、防毒面具等)、作业工具、的采购及使用;
(2)甲方负责:提供危化品相关技术资料(安全技术说明书、危险特性表等)、出入库指令单据模板、库存管理要求文件,及时告知最新合规政策及园区管理规定变更。
4)数据对接界面
(1)乙方负责:按甲方要求的格式,每日同步危化品出入库数据,每月提交库存报表,确保数据真实、实时、可追溯;
(2)甲方负责:明确数据对接责任人及接收方式,及时反馈数据核对异议,协助解决问题。
5)安全管理界面
(1)乙方负责:仓储区域日常安全巡查、隐患排查及整改,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并组织内部演练,配合甲方及监管部门的安全检查;
(2)乙方负责提供库房,并提供具备安全管理资质的库管服务与叉车服务,同时负责库房的安全管理、6S管理及现场作业管理;
(3)甲方负责:对乙方安全工作进行考核。
6)争议与沟通界面
(1)双方各指定1名项目对接人(乙方需提供24小时联系方式),日常需求、问题通过书面(邮件/函件)方式沟通,重要事项需形成会议纪要并双方签字确认;
(2)出现服务争议时,双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处理,争议期间不影响正常服务的执行;
(3)乙方负责提供货物收发及配送服务。乙方应提供具备相应运输资质的车辆完成配送,配送范围限于乙方场地与南港化工厂之间。
(4)如甲方因业务经营需要需退租库房的,甲方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无条件执行。
4、保密要求
甲乙双方均应对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获悉的对方商业秘密、业务数据、合作细节及相关技术资料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披露或擅自使用前述保密信息。本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后2年内持续有效。如一方违反本约定,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1.5.五、配备资源要求
1、场地要求
1.场地要求
1)乙方为产权人。需提供场地的所有权证明,如土地证或产权证等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应在有效期内,且证件所属权应与营业执照名称一致。
2)乙方承诺,服务期间满足本项目物资存储分类管理及库房改造要求,具体要求如下:
(1)甲、乙、丙三类物资禁止混合存放,须实行单独存储管理:
(2)甲类库房可兼容存放乙类、丙类物资;
(3)乙类库房可兼容存放丙类物资;
(4)丙类库房不得存放甲类、乙类物资,乙类库房不得存放甲类物资。
(5)若乙方提供的乙类场地无法满足甲方临时存储需求,需进行改造的:对于甲类库房改建为乙类物资存储用途的,应依据GB50016、GB15603等相关国家标准完成以下改造工作:
消防系统:增设灭火器、调整探测器阈值等;
电气系统:检测防爆等级、加装静电消除器;
通风系统:调整通风频率、优化泄压面积;
标识结构:完成合规化标识更新。
改造完成后,需经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合格报告,同步向应急管理局提交改造方案、安全评价报告,向消防救援支队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及验收,经审批验收通过后方可合规存储。
(6)乙类库房单独存储丙类物资的,无需开展系统性改造,仅需完成以下局部适配工作:
补充丙类固体存储区域所需ABC干粉灭火器;
粉尘类丙类物资存储时,为防爆电气加装防尘罩;
更换库房合规标识。
(7)上述调整需依据GB50016-2014(2018版)及《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执行,完成后向应急管理部门备案即可。
(8)如涉及改造工作需于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工。
3)乙方承诺,服务期间为甲方免费提供不少于1000平米/天的合规露天场地,用于甲方临时存储吊笼、集装箱、IBC清洁的2方药剂罐等非危物资;场地需做好围挡、排水及消防安全措施,满足物资临时存放的安全管理要求。
2、机具要求
乙方承诺,服务期间提供满足本项目必需的作业机具,具体要求如下:
1)乙方需配备并提供以下作业机具,且所有机具需符合国家及行业安全标准,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2)提供额定载重不低于3.0吨的电动叉车不少于3台(其中防爆电动叉车不少于2台),专项用于甲乙双方合作范围内的物资装卸作业(甲方无需向乙方额外支付任何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备使用费、折旧费、维修费、电费、操作人员薪酬等相关全部费用),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双方约定的服务费用中);
3)应配备2台30吨级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该批车辆须涵盖3类、6类、8类、9类危险化学品对应的运输资质。车辆需配备合格专职司机,专项用于甲乙双方合作范围内的物资运输作业;(甲方无需向乙方额外支付任何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备使用费、折旧费、维修费、电费、操作人员薪酬等相关全部费用),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双方约定的服务费用中)。需满足:
1)车辆行驶证;
2)符合危化品运输车辆技术标准;
3)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专用牌照;
(1)上述危化品运输车辆仅限往返乙方场地与南港化工厂,每日运输次数不作限制,以保障甲方业务需求之实现。另需明确,上述叉车及运输车辆相关服务已包含于乙方报价的服务费用范围内,甲方无需就该部分另行支付费用。
3、材料要求
乙方承诺,服务期间提供满足本项目必需的作业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乙方需免费提供出入库作业所需的全部标签耗材,包括但不限于标识标签、警示标签、入库单/出库单配套贴纸等,耗材规格需符合甲方物资管理及危化品监管相关要求。标识标签明细如下:
|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单位 | 需求梳理(三年) |
| 1 | 危险品标识定制服务(9类)UN3082 | (9类)UN3082,尺寸:长*宽=202*170mm,材质:2mm厚PVC,技术参数:彩色印刷,单面为光面覆光膜,另一面为胶贴(胶贴尺寸为202*170mm),胶贴性能参照或相当于美国3M或德莎TESA或友日久YOURIJIU。 | 张 | 20000 |
| 2 | 危险品标识定制服务(3类)UN1230 | (3类)UN1230,尺寸:长*宽=202*170mm,材质:2mm厚PVC,技术参数:彩色印刷,单面为光面覆光膜,另一面为胶贴(胶贴尺寸为202*170mm),胶贴性能参照或相当于美国3M或德莎TESA或友日久YOURIJIU。 | 张 | 20000 |
| 3 | 危险品标识定制服务(3类)UN1992 | (3类)UN1992,尺寸:长*宽=202*170mm,材质:2mm厚PVC,技术参数:彩色印刷,单面为光面覆光膜,另一面为胶贴(胶贴尺寸为202*170mm),胶贴性能参照或相当于美国3M或德莎TESA或友日久YOURIJIU。 | 张 | 20000 |
| 4 | 危险品标识定制服务(3类)UN1993 | (3类)UN1993尺寸:长*宽=202*170mm,材质:2mm厚PVC,技术参数:彩色印刷,单面为光面覆光膜,另一面为胶贴(胶贴尺寸为202*170mm),胶贴性能参照或相当于美国3M或德莎TESA或友日久YOURIJIU。 | 张 | 20000 |
| 5 | 危险品标识标签袋 | 尺寸:295*201mm,材质:2mm厚PVC,技术参数:透明双层侧开口,一面为胶贴(胶贴尺寸为295*201mm),胶贴性能参照或相当于美国3M或德莎TESA或友日久YOURIJIU。 | 个 | 20000 |
2)入库存储环节所使用的托盘,需满足称重达标1000kg的技术要求,该标准可全面契合甲方相关存储规范。托盘数量将严格按照甲方实际需求进行配置,此部分配置服务不另行收取费用(三年预估配置量不超过1000个),托盘在货物出库时由甲方同步带走。
4、人员要求
乙方承诺,服务期间提供满足本项目必需的作业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1)乙方派驻的所有相关作业及管理人员,需满足以下资质要求,且证件均在有效期内:
2)库管作业人员,需具备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资格证;
3)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不少于3名,且须持有应急管理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人员证书》;
4)应配备不少于2名驾驶员及不少于2名押运员,所有人员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对应从业资格证件:驾驶员需持有《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押运员需持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押运人员从业资格证》。
5)应配备不少于3名叉车司机,且须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作业项目为N1)
6)所有人员需经岗前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1.6.六、服务及验收标准
1、验收总体要求:验收依据:本标准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1995)、GB50016-2014(2018版)、《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CGBZ-ⅡHF0874-2025采购标准-危险品仓储服务、双方签订的服务委托订单执行。
2、验收原则:以“合规达标、服务履约、安全无事故”为核心;不合格项需在规定时限内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达标,甲方有权按合同约定追责。
3、验收流程与结果应用
1)日常巡检:甲方每周至少2次对仓储现场、作业流程、安全管理等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当场下达《整改通知书》,乙方需在规定时限内反馈整改结果。
2)年度验收:合同每满1年,甲方组织全面验收,核查合规资质、服务履约情况、安全记录等,验收合格方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不合格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异议处理:乙方对验收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收到报告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申诉,甲方在5个工作日内复核并出具最终结论。
4、验收资料要求
1)出入库核验记录、装车作业记录、运输台账;
2)其他与服务验收相关的合规文件、佐证材料。
1.7.七、质量保证
1、质量保证总体目标:乙方需严格遵守国家危险化学品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本项目约定,通过合规资源配置、标准化管理流程、全周期风险管控,确保甲方危险化学品存储期间质量完好、账实一致、供应及时、安全无虞,全面支撑甲方生产经营持续稳定开展。
2、储存期质量核心要求
| 质量维度 | 具体要求 | 保障措施 |
| 1.物资存储质量 | 1.1物理防护:按危化品特性采取温湿度管控、防泄漏、防腐蚀、防静电、防爆等防护措施,严格遵循安全技术说明书(SDS)要求 | 1.建立仓储环境监测台账,每日记录温湿度等关键参数;2.定期检查物资包装及状态,发现异常立即隔离并通知甲方;3.腐蚀性、易挥发等特殊危化品采取专项防护措施 |
| 2.收发存管理质量 | 2.1及时性:按甲方指令响应出入库需求,保障生产物资供应 | 1.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明确专人对接甲方需求;2.优化作业流程,合理调配人力及设备资源 |
| 2.2准确性:严格执行核验流程,确保收发物资的名称、规格、数量、批次与指令一致 | 1.强化“双人核验”流程,关键环节交叉复核;2.每月开展库存盘点,及时处理差异并溯源 | |
| 3.安全环保质量 | 3.1存储安全:杜绝因管理不当引发的安全事故 | 1.每日开展安全巡查,每周排查安全隐患并闭环整改;>2.严格执行环保管理制度,合法处置固体废物 |
| 3.2应急处置: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妥善处理存储期间突发情况 | 1.完善专项应急预案,配备充足应急物资;.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处置能力 |
3、乙方质量责任界定及违约处置:责任范围:乙方对危化品存储期间的质量完好、收发准确、安全合规承担全部责任,因乙方管理不当、操作违规、资源配置不足等导致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4、质量监督与改进
1)甲方有权对乙方质量保证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定期开展质量检查,乙方需配合提供相关记录及佐证材料。
2)乙方需建立质量投诉处理机制,对甲方提出的质量问题,响应时间≤24小时,整改闭环时间≤3个工作日。
3)若乙方连续出现上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暂停合作并要求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达标,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1.8.八、其他要求
1、技术联系人:沈皓02266907192
2、付款方式:银行电汇;
3、付款周期要求:季度付款。甲方及甲方执行方在每季度第一个月第15日前确认上个季度实际发生的经验收合格的具体工作量,并由乙方向甲方执行方提供与上个月度《服务委托书》中价款相应的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相关支持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委托书》(订单)及《服务委托书》(订单)中约定的其他要求等)。甲方在收到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相关支持文件并审核无误后四十五(45)日内,甲方按结算价格标准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1.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