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开区]遂宁经开区南北片区源网荷储电化学储能项目
业主单位:遂宁富汇新能源有限公司
类型:拟在建项目地区:四川 · 遂宁
发布:2026-05-12 23:19:19截止:2026-05-10
产品/服务:见正文
全链路投标指引协助,定制信息、下一步操作指引、自动撰写标书、标书评分、合同起草签署等
招标计划
| 招标计划编号: | 5109032026043003 | ||||||||||||
|---|---|---|---|---|---|---|---|---|---|---|---|---|---|
| 拟招标项目名称: | 遂宁经开区南北片区源网荷储电化学储能项目 | ||||||||||||
| 项目批准文件: | 所属区县: | 国开区 | |||||||||||
| 项目批准文号: | 遂开发改发[2026]47号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6/5/30 16:16:00 | ||||||||||
| 项目类型: | 房屋建筑 | ||||||||||||
| 招标人: | 遂宁富汇新能源有限公司 | 招标人联系人: | 朱女士 |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15520730689 | ||||||||||||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
| 招标代理联系方式: | |||||||||||||
| 估算总投资(元): | 22775000.000000 | 资金来源: | 争取上级资金及业主自筹 | ||||||||||
| 招标项目概括: | 本项目基于遂宁市经开区15家工商业企业的可利用场地,建设配置容量为6.5MW/13MWh的用户侧储能,并完成其他配套设施建设。 | ||||||||||||
| 招标内容: |
| ||||||||||||
| 项目地址: | 四川省遂宁市经开区 | ||||||||||||
| 备注: | 提前发布的招标计划内容仅供各方主体提前获知项目基本信息和拟招标内容,招标项目的实际信息以招标人最终发布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 | ||||||||||||
| 附件: | 47关于遂宁经开区南北片区源网荷储电化学储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rar | ||||||||||||
遂开发改发[2026]47号
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局
关于遂宁经开区南北片区源网荷储电化学
储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遂宁富汇新能源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遂宁经开区南北片区源网荷储电化学储
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遂富汇[2026]4号)已收
悉。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相关规定,
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实施遂宁经开区南北片区源网荷储电
化学储能项目,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遂宁经开区南北片区源网荷储电化学储
能项目
二、建设性质:新建
三、项目业主:遂宁富汇新能源有限公司
四、项目建设地点:四川省遂宁市经开区
五、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基于遂宁市经开区15
家工商业企业的可利用场地,建设配置容量为6.5MW/13MWh
的用户侧储能,并完成其他配套设施建设。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建设投资为2277.5
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资金及业主自筹。
七、项目赋码:2604-510924-04-01-197975
八、项目工期:12个月
九、节能及环境保护:请按照节能审查批复落实节能技
术措施;按照环保审查要求落实环保措施,确保“三同时”。
| 十、项目负责人: | 罗松 | 联系电话: | 5830867 |
| 项目联系人: | 代镇鹏 | 联系电话: | 5830855 |
希接此批复后,确保安全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各行业主
管部门按《关于加强基本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监管工作的通
知》(遂府办函(2022)5号)要求,履行监管主体责任,
开展监管工作。
附件:招标核准意见
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局
2026年4月30日
附件
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项目名称:遂宁经开区南北片区源网荷储电化学储能项目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招标估算金额(万元) |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
| 设计 | √ | 46 | ||||||
| 施工 | √ | √ | 1950 | |||||
| 监理 | √ | 24 | ||||||
| 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和材料 |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1.招标范围: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和材料等全部招标。附属工程应和主体工程一并招标。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施工、设计、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合计达到必须招标规模标准的,必须招标。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应当在指定的媒介发布,也可同时在其他媒介发布。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实施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20]770号),未达到必须公开招标规模标准的单项采购,该单项采购由采购人依法自主选择采购方式;其中,涉及政府采购的,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执行。3.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招标代理机构按规定进行比选。4.评标专家的确定按《四川省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川办发【2003]13号)执行。5.招标代理机构应按《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第十三条规定逐项提供备案材料。6.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依法进行招投标活动。招标人应通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对开标、评标、定标进行监督。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局(盖章)2026年4月30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