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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天津华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津ICP备2025035564号-7

重庆富源化工有限公司低压反应水冷凝器换热段设备采购

业主单位:重庆富源化工有限公司
类型:招标采购地区:重庆
发布:2026-05-16 16:25:28截止:2026-06-05
产品/服务:见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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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富源化工有限公司低压反应水冷凝器换热段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重庆富源化工有限公司低压反应水冷凝器换热段设备采购项目资金为国有资金(自筹)约127.1万元;招标人为重庆富源化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地点:重庆富源化工有限公司生产厂区。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采购的范围为1台低压反应水冷凝器换热段设备,包括标的设备的转版设计、制造、装配、检验和验收,表面处理、包装、运输等相关标准要求的工作内容。

具体详见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标准和要求(技术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3.1.1、制造商投标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1)制造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注:不得将投标人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作为评审因素。

(2)制造商应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具体许可项目如下:

许可项目

许可子项目

备注

压力容器制造

固定式压力容器(中、低压容器(D))

具备所制造产品设计能力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只接受设备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

  1.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愿意参加的潜在投标人,从2026年 5月15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直接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答疑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在公告期间,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网上发布的招标文件答疑、补遗、澄清等文件内容,不管投标人是否下载,均视为已知晓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和有关事宜。本项目不需要报名,直接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 6月5日上午 11时00分,地点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具体开标地点详见一、二楼大厅显示屏。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重庆富源化工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垫江县砚台镇砚台大道100号

技术联系人:邱先生15923844484

商务联系人:瞿先生18589703239

代理机构: 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两江新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20楼2001室

联系人:罗女士

电话:023-67703002

传真:023-67702024

重庆富源化工有限公司低压反应水冷凝器换热段设备采购
户名
开户行
投标保证金账号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坪坝支行
0304010120010028835004081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三峡银行九龙坡支行
9696801051303498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重庆上清寺支行
3111230034020037112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9902001764098123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
312601010400083780000006940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中支行
6232813760001023273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星岗支行
15010202900420146613700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123904808710630015262

低压反应水冷凝器换热段扫描版.rar
重庆富源化工有限公司低压反应水冷凝器换热段设备采购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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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重庆富源化工有限公司低压反应水冷凝器换热段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CZ-26011585

招标文件

O

招标人:重庆富源化工有限公司(盖章)

代理机构: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2026年5月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3

1、招标条件3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3

3.投标人资格要求3

4.招标文件的获取3

5.投标文件的递交4

6.发布公告的媒介4

7、联系方式4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

1.总则15

1.1项目概况15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5

1.3招标内容15

1.4投标人资格要求要求15

1.5费用承担15

1.7语言文字16

1.8计量单位16

1.9踏勘现场16

1.10投标预备会16

1.11分包16

1.12偏离16

2.招标文件17

2.1招标文件的组成17

3.1投标文件的组成18

3.2投标报价18

3.3投标有效期18

3.4投标保证金18

3.5资格审查资料18

3.6备选投标方案18

3.7投标文件的编制18

4.投标19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9

4.2投标文件的递交19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9

5.开标19

5.1开标时间和地点19

5.2开标程序19

6.评标20

6.1评标委员会20

6.2评标原则20

6.3评标20

7.合同授予20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21

8.1重新招标的情形21

9.纪律和监督22

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22

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22

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22

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23

9.5投诉23

10.其他23

10.1.履约担保23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4

评标办法前附表24

1.评标方法29

2.评审标准29

2.1初步评审标准29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9

3.评标程序29

3.1初步评审29

3.2详细评审30

3.3投标文件的澄清30

3.4评标结果31

附件:综合评估法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32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3

(合同格式)33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44

(二)分项报价表47

(三)投标人基本情况表53

(六)其他资料57

第1章第一章招标公告

重庆富源化工有限公司低压反应水冷凝器换热段设备采购

1、招标条件

本重庆富源化工有限公司低压反应水冷凝器换热段设备采购项目资金为国有资金(自筹)约127.1万元;招标人为重庆富源化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地点:重庆富源化工有限公司生产厂区。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采购的范围为1台低压反应水冷凝器换热段设备,包括标的设备的转版设计、制造、装配、检验和验收,表面处理、包装、运输等相关标准要求的工作内容。

具体详见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标准和要求(技术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3.1.1、制造商投标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1)制造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注:不得将投标人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作为评审因素。

(2)制造商应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具体许可项目如下:

许可项目许可子项目备注
压力容器制造固定式压力容器(中、低压容器(D))具备所制造产品设计能力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本次招标只接受设备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愿意参加的潜在投标人,从2026年5月15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直接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答疑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在公告期间,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网上发布的招标文件答疑、补遗、澄清等文件内容,不管投标人是否下载,均视为已知晓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和有关事宜。本项目不需要报名,直接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5日上午11时00分,地点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具体开标地点详见一、二楼大厅显示屏。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富源化工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垫江县砚台镇砚台大道100号

技术联系人:邱先生15923844484

商务联系人:瞿先生18589703239

代理机构: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20楼2001室

联系人:罗女士

电话:023-67703002

传真:023-67702024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1.1.2项目名称重庆富源化工有限公司低压反应水冷凝器换热段设备采购
1.1.3招标人招 标 人:重庆富源化工有限公司地 址:重庆市垫江县砚台镇砚台大道100号技术联系人:邱先生15923844484商务联系人:瞿先生18589703239
1.1.4代理机构名 称: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地 址:重庆市两江新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A栋20楼2001室联系人:罗女士电话:023-67703002传真:023-67702024
1.2.1资金来源业主自筹
1.3.1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采购的范围为1台低压反应水冷凝器换热段设备,包括标的设备的转版设计、制造、装配、检验和验收,表面处理、包装、运输等相关标准要求的工作内容。具体详见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标准和要求(技术要求)”。
1.3.2交货方式交货时间1.现场交货:重庆市垫江县砚台镇砚台大道100号; 2.交货时间:合同生效后2个月,必须完成设备制造,将货物运送至甲方现场并具备安装条件。
1.3.3伴随服务要求附属服务内容:设计、制造、运输、装卸、指导设备安装、设备测试、系统调试、验收合格为止、售后维保服务等。
1.3.4质量保证期从性能考核合格次日起12个月或设备运到现场后18个月,以先到期的为准;
1.3.5质量要求满足容规技术标准和要求,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标准和要求(技术要求)”
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本项目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制造商投标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要求:(1)制造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注:不得将投标人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作为评审因素。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制造商应满足以下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具体许可项目如下:
许可项目许可子项目备注
压力容器制造固定式压力容器(中、低压容器(D))具备所制造产品设计能力
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2、业绩要求投标货物制造商自 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1套钛管换热器设备制造的业绩。投标人提供该业绩的合同需加盖鲜章。合同提供关键页即可,包括但不限于首页、尾页、签章页、主要商务条款页,关键页需能充分体现以上业绩要求各项要素。若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无法体现技术指标要求(如有)的,还须提供其他证明资料或该业绩的业主证明。3、本次招标只接受设备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特别说明:(1)上述要求须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均为复印件(加盖鲜章)或原件,提供的资料须清晰可辨,有一条不满足,则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2)招标人在合同签订前均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若发现弄虚作假,按相关规定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报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其投标保证金以现金形式交纳的不予退还,以保函形式交纳的由保函开立人支付保函担保的与投标保证金等额的款项,投标人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
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1.5费用承担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2、招标代理费:按照以下“设备招标”所列费率下浮20%执行,以中标的投标总报价为计费基数计算,计算后不足2万按2万元收取。
中标金额招标类型
(万元)设备招标
100以下1.5%
100—5001.1%
500—10000.8%
3、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由中标人支付。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机构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注:招标代理费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投标人应将此费用纳入投标报价,但不单列。投标人应将此费用纳入投标报价,但不单列;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应考虑上述费用。4、交易服务费: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招标的,中标人应向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交易中心)缴纳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渝发改收费【2023】115)文件执行。此费由中标人向交易中心一次性交纳。投标人应将此费纳入投标报价中,不得单独列出。
1.9.1踏勘现场投标人应自行安排对现场进行踏勘,以充分获取现场条件信息;
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
1.11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分包
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文件需修改或根据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修改、澄清或答疑;
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形式和截止时间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及附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前在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交。
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和时间招标人应在 2026 年 5 月 20 日 17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www.cqggzy.com)发布澄清。
2.3.1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和时间招标人应在2026 年 5 月20 日 17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www.cqggzy.com)发布修改。
2.4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及澄清修改提出异议的形式和时间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 2026年 5 月19日17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指定位置匿名提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3.1.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但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2.1投标报价一、投标报价:本项目为成套包工程项目,总价包干,要求如下: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1.3条和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标准和要求”填写“开标一览表”和“投标货物分项报价明细表”。若因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有漏报、缺项的情况发生,招标人视为投标人已充分理解招标文件要求,漏报、漏项部分已计入投标报价之中,中标后签订合同时不予调整。2.投标人根据现场踏勘情况(投标人投标默认投标人已完成现场踏勘),在设备能保质保量完好地运输到重庆富源化工有限公司生产厂区指定位置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并确定设备制造方案和运输方案、运输路线。5.投标货币:人民币含税价6.投标报价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三个部分:A、货物价:运输货到招标人现场的交货价;B、相关费用:投标报价包括货物的设计制造费、材料费、检验费、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指导设备安装费、调试费、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费、食宿费、项目所需的设计费、专利费、税费(全额增值税)等;C、质保费用:含设备质保期内因货物质量问题引起的所有质量问题和由此造成的损失等。7.若因投标人对设备运行有重大影响的功能配量、部件或备品备件等有漏报或缺项,将导致评标委员认为没有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而否决其投标。8.本次招标设有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127.1万元人民币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将被认定为否决投标。投标总报价低于成本价的按废标处理。
3.3.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
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可选择以下二种交纳方式之一。方式一一、以电子投标保函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1. 电子投标保函交纳形式及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平台电子投标保函系统向金融机构申请开具电子投标保函,电子投标保函应至少体现如下内容:①担保项目必须为本项目;②受益人必须为本项目招标人;③保函担保金额必须满足本项目要求;④保函生效时间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有效期限必须至少包含整个投标有效期;⑤保函须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若投标截止时间延期,则电子投标保函提交的截止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应当保持一致。不满足上述要求的电子投标保函无效。2. 以电子投标保函形式担保的投标保证金的金额:2万元整(人民币)。3. 电子投标保函以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现场展示的电子投标保函交纳情况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时无须再提供电子投标保函的相关资料。二、电子投标保函的注销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确定中标人。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交易场所运行服务机构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向除中标人以外的投标人退还电子投标保函,并书面通知保函出具机构本项目准予注销电子投标保函。具体注销事宜由投标人与保函出具机构协商。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和中标人签订合同。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交易场所运行服务机构应当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中标人退还电子投标保函,并书面通知保函出具机构本项目准予注销电子投标保函。具体注销事宜由投标人与保函出具机构协商。方式二一、以转账支票或电汇形式交纳1.投标保证金交款形式及要求:投标人从企业的基本账户(开户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转账支票直接划付或以电汇方式直接划付至下面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若投标截止时间延期,则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应当保持一致。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人自行考虑汇入时间风险,如同城汇入、异地汇入、跨行汇入的时间要求。2.以转账支票或电汇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2万元整(人民币)。3.投标保证金账户及账号(任选其一):详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www.cqggzy.com)对应本项目招标公告信息栏中的保证金信息。投标保证金以重 庆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 https://www.cqggzy.com)开标现场展示的保证金交纳情况为准。投标人须在资格审查部分 “其他资料”中提供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文件。4.投标人可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是“重庆富源化工有限公司低压反应水冷凝器换热段设备采购投标保证金”。项目名称可简写成:低压反应水冷凝器。5.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6.根据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开展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工作的公告》的要求,投标人在开标前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www.cqggzy.com)办理市场主体信息登记手续。因故未能提前办理市场主体信息登记或更新的,评标过程中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文件核实其投标保证金是否由基本账户转入,未从基本账户转入的,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7.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二、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确定中标人。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交易场所运行服务机构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向除中标人以外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和中标人签订合同。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交易场所运行服务机构应当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由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关于保证金相关情况的问题请咨询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 023-63626781 。
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
3.7.3签字盖章要求投标文件格式上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签字盖章;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7.4投标文件份数1、投标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并在投标文件封面上标明;提供电子文档2份(光盘或U盘装)。
3.7.5装订要求1.将投标文件装订成册。所有投标文件不论使用任何方式进行装订,必须保证投标书装订牢固,否则,招标人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2.装订(1)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六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原则上应编制目录,但不得将目录编制作为评审因素。
4.1.1投标文件的密封1、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统一装入“投标文件大袋”中,密封并在大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同时“投标文件”大袋应按本表第4.1.2项的规定写明相应内容。(提示:投标人可以自制文件袋及大袋、自行装袋密封并盖鲜公章)2、如果投标文件没有密封,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4.1.2封套上写明项目名称:重庆富源化工有限公司低压反应水冷凝器换热段设备采购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人盖章)投标文件 在 2026 年 月 日时分前不得开启
4.2.1 投标截止时间接受投标文件结束时间:2026年 6 月 5 日 11 时00分(北京时间)接受投标文件开始时间:接受投标文件结束时间的前30分钟开始受理;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具体详见开标当天交易中心电子显示屏或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开标安排。
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5开标会开标会由代理机构人员主持
5.1.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 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核验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原件),以确认其身份合法有效;若经核实委托代理人提供资料与实际不符的,不得参加开标会。核验合格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可自行选择是否参加开标会,不参加开标会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2. 宣布开标纪律。3. 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 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5. 投标文件的密封检查:投标人可对自己的投标文件封装情况进行检查,以确认其投标文件密封完好。6. 汇总投标保证金交纳情况6.1 展示以电子投标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保证金交纳情况,应至少包含投标人名称、金额、投标保函提交时间、保函有效期及是否具有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属性等。电子投标保函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至指定系统,异常情况在开标记录表“异常情况”栏中记录并交由评标委员会评审。6.2 展示以电子转账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保证金交纳情况,应至少包含投标人名称、金额、投标保证金打入指定账户的时间等,异常情况在开标记录表“备注”栏中记录并交由评标委员会评审。保证金来款账户非基本账户的,交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6.3 打印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交纳情況,并由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签名确认。7. 设有最高限价的,公布最高限价。8. 开启投标文件顺序:随机开启;9. 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开启投标文件大袋、投标函部分袋、商务部分袋、技术部分袋;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10. 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11. 开标结束。
6评标评标工作由依法组建的本项目评标委员会按照本次招标文件要求和所规定的评标办法、标准、细则进行评标。
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推荐1~3名为中标候选人。
7.6履约保证金1、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中标总价的10 %;2、履约担保方式:现金、支票、银行电汇;3、履约担保提交时间:合同签订前;4、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在货物性能考核验收合格,不计利息一次退还。
8.1重新招标的情形1.按投标人须知第8.1(1)执行;2.按投标人须知第8.1(2)执行;3.按投标人须知第8.1(3)执行;4.按投标人须知第8.1(4)执行。
8.2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重新招标的投标人仍然少于三个的,按照法定程序开标和评标。重新招标经评审后有效投标人的,应当依法确定中标候选人;无有效投标人的,可以不再进行招标,但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报原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
10补充内容、代理服务费
10.1中标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3日内将评标结果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日。公示内容包括中标候选人名称、排序、投标报价;否决投标情况及理由;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0.2付款方法和条件:详见第四章-商务要求及内容

投标人须知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本项目货物采购及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1.1.2本项目名称、项目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招标人名称、地址、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内容

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交货方式、交货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本项目只接受设备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投标;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7)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8)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1)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的;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5)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费用承担

(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2)中标服务费:投标人应按前附表规定的费用纳入投标报价,但不单列;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应考虑上述费用。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做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投标预备会

本项目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1.11分包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商务要求;

(5)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标准和要求;

(6)合同条款及格式;

(7)投标文件格式;

(8)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发给所有潜在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向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招标人采用网络媒介公开发布澄清的,无论投标人是否查看,均视为所有潜在投标人清楚知晓澄清全部内容。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密切关注澄清发布媒介发出的相关内容。

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招标文件的修改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发给所有潜在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在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向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内容。招标人采用网络媒介公开发布修改内容的,无论投标人是否查看,均视为所有潜在投标人清楚知晓修改全部内容。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密切关注修改发布媒介发出的相关内容。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部分

(2)技术部分

(3)商务部分

(4)资格审查资料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其相关规定填报。

3.3投标有效期

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3.4.3原则上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5资格审查资料

3.5.1本须知前附表1.4.1条要求的相关资料复印件(需要加盖公章)。

3.5.2“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做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若没有,即不需提供);

3.6备选投标方案

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

3.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7.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密封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有可能被拒绝受理。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本章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开标程序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代表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项目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合同授予

7.1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

7.2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

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7.5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且无异议和投诉,或异议和投诉不成立,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履约保证金

7.6.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6.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6.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以现金形式交纳的不予退还,以保函形式交纳的由保函开立人支付保函担保的与投标保证金等额的款项,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签订合同

7.7.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以现金形式交纳的不予退还,以保函形式交纳的由保函开立人支付保函担保的与投标保证金等额的款项;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8.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8.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重新招标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或者部分投标被否决,导致有效投标人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2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的投标人仍然少于三个的,按照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开标和评标。重新招标经评审后有效投标人的,应当依法确定中标候选人;无有效投标人的,可以不再进行招标,但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审批、核准、备案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报原项目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

9.纪律和监督

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属于以他人名义投标。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一)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二)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三)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四)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五)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其他

其他补充内容、注意事项要求详见:前附表“第10条款”内容。

10.1.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方式和金额:按前附表“第10.2条款项”内容要求办理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办法中的评审内容必须和投标人须知中的对应内容一致,若投标人须知中未作要求的内容,不得列入评标办法作为评定依据。

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1评标方法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总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总报价相同的,以技术部分得分高的优先,技术部分得分也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确定排序。
2.1.1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资质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业绩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2.1.2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依法变更名称的应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投标文件格式编制投标文件时不得对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相应要素作实质性修改
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在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投标文件的签署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齐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3.1项规定
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项规定
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由投标人承诺,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本次投标不得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其他违反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行为。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
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
2.2.1分值构成(总分1OO分)(1)技术部分:30分;(2)商务部分:10分;(3)投标报价:60分。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所有通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的算术平均值P1。P1即为本项目投标总报价的评标基准价。
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投标总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投标人总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计算的最终结果取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2.4(1)技术部分评分标准(A)(30分)技术评分(30分)1、产品设计制造水平(8分)根据产品设计合理性、技术先进性、可靠性、稳定性、安全性、低能耗性等指标,由评标委员会结合技术文件情况进行横向评审。优得6分-8分,良得4分-6分(不含),一般得2分-4分(不含),差得0分-2分(不含)。2、制造能力(8分)生产设备优良性、技术先进性以及设备的研发、加工、制造能力等情况,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横向评审。优得6分-8分,良得4分-6分(不含),一般得2分-4分(不含),差得0分-2分(不含)。3、性能保证(5分)设备整机或部件性能在使用过程中确保生产运行的连续性、安全性、稳定性、可靠性以及使用寿命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横向评审,优得4分-5分,良得3分-4分(不含),一般得2分-3分(不含),差得0分-2分(不含)。4、主要材料(6分)根据产品原材料供应商的质量、品质、来源、选用材料生产厂家知名度、材料材质优劣等情况,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横向评审,优得5分-6分,良得4分-5分(不含),一般得3分-4分(不含),差得0分-3分(不含)。5、技术服务(2分)技术服务内容符合招标文件服务保证要求,安排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设备安装指导,不同批次的爆炸复合板取样做理化分析清单,现场组对焊接、探伤、水压试验、焊接承诺,等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横向比较,优得1.7分-2分,良得1.4分-1.7分(不含),一般得1.1分-1.4分(不含),差得0分-1.1分(不含)。7、售后服务(1分)有完善的售后维保服务体系及承诺,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横向比较。优得0.9分-1分,良得0.8-0.9分(不含),一般得0.6-0.8分(不含),差得0分-0.6分(不含)。投标人自行在技术部分进行说明。
2.2.4(2)商务部分评分标准(B)(10分)业绩 (2分)2023年1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日止,在满足业绩资格条件的基础上(资格业绩不参与评分)每多提供1套钛管换热器设备制造业绩证明的得1分,本项最多得2分。投标人提供该业绩的合同(加盖鲜章)。合同提供关键页即可,包括但不限于首页、尾页、签章页、主要商务条款页,关键页需能充分体现以上业绩要求各项要素。若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无法体现技术指标要求(如有)的,还须提供其他证明资料或该业绩的业主证明。
交货期(3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60天内)的得2分,每提前5天的加0.5分,不满足的得0分,本项最多得3分。
付款方式(3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货款支付进度的得2分,不满足的得0分,优于得3分。
质保期(2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从项目性能考核验收合格次日起12个月或设备交付招标人验收合格后18个月)得1分,每延长6个月质保期加0.5分,最多得2分。
投标报价得分(C)投标总报价(满分60分)各有效投标单位投标价得分的计算方法: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60分,各有效投标报价分别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5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25分,扣完为止。不足1%的按插入法计算,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3评标程序1.按本章评标办法第3.1款进行初步评审。未通过初步评审或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无效的投标文件的不再进行后续评审。2.按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4(1)目的规定对技术部分进行评审。3.按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4(2)目的规定对商务部分进行评审。4.按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4(3)目的规定对投标函部分进行评审,经评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不再参与后续评审。5.因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导致有效投标人不足三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所有投标。但是有效投标人的经济、技术等指标仍然具有市场竞争力,能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可以继续评标并确定中标候选人。6.经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按照本章第2.2.2项计算方法计算评标基准价,并按本附表第2.2.4(4)目规定的评分方法对投标报价进行评分。7.对技术部分、商务部分、投标总报价得分进行汇总,确定得分由高至低前三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3.2.3投标人得分投标人得分=A+B+C
3.4评标结果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总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总报价相同的,以技术部分得分高的优先,技术部分得分也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确定排序。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评标办法前附表约定的原则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1)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总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投标总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评分标准

(1)技术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商务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函部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投标总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1)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其他违反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

(2)拒绝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设计方案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总报价计算出得分C;

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投标人得分=A+B+C。

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评标结果

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附件:综合评估法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

投标文件存在本一览表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视为重大偏差并作否决投标处理,否则,评标委员会不得视为重大偏差而否决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章节号条款名称否决投标条件
第三章资格评审A-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资质要求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决投标处理。
A-2投标人的业绩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A-3投标人不得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形式评审A-4投标人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一致,依法变更名称的应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A-5编制投标文件时不得对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相应要素作实质性修改,否则视为重大偏差,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A-6 投标文件格式上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的须齐全。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响应性评审A-7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A-8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A-9投标人应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A-10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A-11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在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A-12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1.3项规定执行,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A-13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1.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2.本次投标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3.拒绝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合同格式)

富源化工低压反应水冷凝器换热段设备

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JFJC-CG26-***

买方:重庆富源化工有限公司(下称甲方)卖方:********(下称乙方)
地址:重庆垫江砚台镇砚台大道100号 地址:******
电话:023-74588703 电话:********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名称、规格、数量及金额:

序号采购品名称物料编码规格型号技术参数数量计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品牌备注
1低压反应水冷凝器换热段钛材段HCMJS0027Φ2215×2992总重量~10454Kg(TA2~4910Kg)设计压力:0.5/0.4MPa设计温度:220℃介质:氧化氮气体、稀硝酸、循环水换热面积:533m1*********设备具体规格、参数,详见甲方提供的图纸。
合计总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整,含13%增值税、运费);不含税金额:人民币***元;增值税税额为:人民币****元

第二条按双方商定要求执行,具体为:严格按甲方所提要求供货,满足甲方正常使用,质保期:从性能考核合格次日起12个月或设备运到现场后18个月,以先到期的为准。自本合同货物验收合格第2月开始计算。在质保期内,非因使用原因出现任何质量问题,由乙方免费负责退/换货,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成本。乙方须对备件的选型及信息确认、替代负责。

第三条包装方式和包装品的处理:包装必须符合运输及中转要求,包装材料由乙方提供。

第四条交货方式:

交货时间及地点:合同生效后2个月,必须完成设备制造,将货物运送至甲方现场并具备安装条件。

送货地点:重庆市垫江县砚台镇砚台大道100号。

运输方式:由乙方负责运输并承担全程的运输费用。

与买卖相关的单证的转移:货物需要带有设备图纸(电子版1份、纸质版3份)、主要材质第三方检验报告、合格证、压力容器出厂监检证、出厂检测报告等相关单证随货同行。

合同货物风险转移: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甲方收货(即收到货物并完成验收)前由乙方承担,在甲方收货(即收到货物并完成验收)后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验收:

5.1验收时间:货到甲方现场7日内现场验收;如果验收不合格按甲方要求乙方换货或退款。

5.2验收方式:甲方现场验收。

5.3此种验收仅为甲方付款及收货的依据,并不免除乙方对产品质量应负的任何责任。

5.4设备制造全过程接受甲方派驻监造代表的监督与检查,卖方须配合监造工作,关键节点需甲方确认后方可继续。

第六条货款支付:

6.1货款的支付方式:银行承兑或电汇。

6.2货款支付进度:

6.2.1材料款

合同签订前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10%,作为履约保证金;甲方收到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生效后,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材料采购证明资料和开具的合同总价格30%金额的财务收据正本1份,甲方经审核无误后30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格30%的材料款。

6.2.2到货款

合同总价格的30%,计人民币元(人民币大写:圆整),设备运抵甲方现场初步验收合格,并出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经审核无误后30日内支付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

(1)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2)双方签字的开箱检验记录。

(3)制造商出具的出厂质量合格证正本一份;

6.2.3验收款

合同总价格的30%,计人民币元(人民币大写:圆整),设备通过72小时连续开车运行,设备满足合同及《低压反应水冷凝器换热段设备采购技术协议》所规定的性能参数,性能考核验收合格,相关技术软件交齐,经甲方审核无误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

6.2.4质量保证金

合同总价格的10%,计人民币元(人民币大写:圆整),在设备质量保证期1年结束,确认设备无质量问题后支付。

6.3履约担保

6.3.1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中标总价的10%;

6.3.2履约担保方式:现金、支票、银行电汇;

6.3.3履约担保提交时间:合同签订前;

6.3.4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在货物性能考核验收合格,不计利息一次退还。

第七条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为保管货物的同时,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2日内负责处理并通知甲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有关技术资料,交货日期得以顺延。

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货物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甲方如填错到货的地点、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实际损失。

乙方不能交货的,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10%的违约金。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到货物后,仍可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付款;合同未约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货物的,乙方应按数补交,并承担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货物的,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5日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乙方发货。

4.乙方所交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质量或货物包装不符合同规定的,由乙方负责包换、包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实际费用,因此而造成迟延交货,还应承担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因此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因包装不当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5.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按照逾期交货金额以每周0.35%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如逾期超过20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6.乙方提前交的货物、多交的货物,如其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约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间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均应由乙方承担。

7.货物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到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实际合理费用。

8.如乙方供货出现以次充好、假冒伪劣产品等欺诈行为,甲方可拒绝收货并有权终止合同,同时乙方需将甲方已支付货款全额退还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30%的违约金。

第九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合同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争议,因诉讼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差旅费等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第十一条其它事项:

1.本合同有效期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至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并结清财务手续后终止,除非经过对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单独变更或解除合同。

2.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

买方:重庆富源化工有限公司(盖章)卖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人:瞿家兴联系人:******
电话:18589703239 电话:********
开户单位:重庆富源化工有限公司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工行垫江县支行 开户银行:*****
行号:102669200966行号:********
账号:3100014109022101762账号:********
税务登记号:91500000208650002R 税务登记号:*********

本合同于年月日订立于重庆市涪陵区白涛化工园区化医大道66号。

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标准和要求

(技术要求)

1、设备清单

1.1设备清单

序号设备名称及规格台数设计条件(壳程/管程)主体材质
1低压反应水冷凝器换热段钛材段:Φ2215×2992总重量~10454Kg(TA2~4910Kg)1设计压力:0.5/0.4MPa设计温度:220℃介质:氧化氮气体、稀硝酸、循环水换热面积:533m2换热器壳体:Q345R;换热管:TA2;管板:S30408Ⅲ+TA2复合板。钛材需选用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或宝鸡钛程金属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或宝鸡市中科钛业有限公司或海龙(张家港)实业有限公司或同档次及以上品牌。

1.2设备工艺参数

参数条件 氧化氮气体压力(MPa)循环水压力(MPa)氧化氮气体进出温度(℃)循环水温度(℃)
设计值0.40.5`22050
运行值0.370.45180/5630/40

1.3招标人和中标人必须对双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进行保密,未征得对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和转让,若有违反,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

1.4本技术规格书与合同是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商务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果与商务合同文件存在相互矛盾时,中标人应按如下顺序执行:

(1)采购合同、(2)本技术规格书、(3)招标文件、(4)澄清文件、(5)投标书

2、工作范围和供货范围

2.1工作范围

中标人将向招标人提供“低压反应水冷凝器化热段钛材段”设备壹台,包括标的设备的转版设计、制造、装配、检验和验收,表面处理、包装、运输等相关标准要求的工作内容。

中标人将按照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条件图纸完成以下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在设计院提供的设计条件图的基础上进一步完成各零部件图、装配图、施工图并以电子版图纸一份,纸质版图纸3份(盖章)交招标人存档。

2)完成设备的加工制造、检验和验收及报监。

3)按招标技术规格书中规定进行设备的外表面处理。

4)适当的包装和运输提供运输用的支撑板及可能需要的加固附件,运输支撑必须保证在运输时设备不会受到破坏。

5)完成质量检验报告及各项资料(如材质证明书、焊缝检测、压力试验等)提交招标人。

2.2供货范围

中标人在规定的供货期内,向招标人提供“低压反应水冷凝器化热段钛材段”标的设备壹台,详见图纸《低压反应水冷凝器换热器段装配图》。

2.3技术文件交接和技术会议

1)技术文件内容、审核和提交审核文件目录

2)中标人按招标人提供的条件图、相关标准、技术附件为基础进行制造工作,并提供以下技术文件供招标人审核确认,但招标人的确认并不能减轻或免除中标人的责任。

焊接工艺规程及焊接工艺评定

受压元件材料供应,分承包商一览表

制造进度网络图

制造、检验和试验报告和工艺文件

材质证明书及试验证明材料

2.4资料交付

随设备供货应提供以下资料(包含但不限于)

质量证明文件:

1)产品合格证

2)竣工总图(含重要零部件图)

3)质量证明书:主要零部件材料的质量证明书、无损检测报告(容器)、焊接质量的检查结果、压力试验结果、铭牌

3、设计及制造主要执行标准:

设备的设计、制造遵循以下标准,按最新版本执行,不仅限于以下所列的标准规范,标准规范之间如有抵触时,按其中较严者的要求执行。

3.1GB/T3625《换热器及冷凝器用钛及钛合金管》

3.2GB/T16749《压力容器波形膨胀节》

3.3GB/T14976《流体输送用不锈钢无缝钢管》

3.4GB/T13296《锅炉、热交换器用不锈钢无缝钢管》

3.5GB/T150《压力容器》

3.6GB/T151《热交换器》

3.7GB/T713.7《承压设备用钢板和钢带第7部分:不锈钢和耐热钢》

3.8HG/T20592~20635《钢制管法兰、垫片、紧固件》

3.9NB/T47002《压力容器用复合板》

3.10NB/T47010《承压设备用不锈钢和耐热钢锻件》

3.11NB/T47018.1~7《承压设备用焊接材料订货技术条件》

3.12NB/T47013.1~8《承压设备无损检测》

3.13TSG21《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3.14NB/T10558《压力容器涂敷及运输包装》

4、设备制造的技术要求及其验收要求

4.1严格按招标人提供的设备装配图,制造前应先审核图纸,如有不一致或对图纸进行变更,必须经招标人设计单位或招标人同意后编制具体施工图及施工工艺,且经招标人审核并确认。

4.2设备设计使用年限不得少于10年。

4.3设备的制造、试验、验收规范或技术要求应按TSG21《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GB/T151《热交换器》、GB150《压力容器》进行,制造单位应具备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

4.4设备的制造全过程接受当地技术监督部门和招标人监制代表的监检。

4.5材料采购符合图纸材料要求,包含壳体、管板、换热管、法兰、接管以及所有内件等。

4.6所有Q345R钢板按照GB713《锅炉和压力容器钢板》要求采购。

4.7上段TA2换热管按照GB/T3625《换热器及冷凝器用钛及钛合金管》要求采购,外径偏差±0.1mm,壁厚偏差-0~0.05mm,换热管满足NB/T47019.1《锅炉、热交换器用管订货技术条件第一部分:通则》中的相关要求,室温规定非比例延伸强度RP0.2的下限值为保证值,并逐根进行超声检测。

4.8下段换热管采用按照GB13296《锅炉、热交换器用不锈钢无缝钢管》要求采购,外径偏差±0.1mm,壁厚偏差±0.18mm,要求平均厚度交货,换热管满足NB/T47019.1中的相关要求。

4.9上段管板(TA2+S30408Ⅲ)采用NB/T47002.3《钛-钢复合板》,基材S30408Ⅲ按NB/T47010《承压设备用不锈钢和耐热钢锻件》的Ⅲ级,复板板级别为B1级;复合层厚度为10mm且保证加工后任一复合面厚度不小于8mm。

4.10锻件按NB/T47008《承压设备用碳素钢和低合金钢锻件》、NB/T47010《承压设备用不锈钢和耐热钢锻件》要求采购。

4.11材料进厂后,材料检验员凭到货通知单和质量证明书进行检验。检验程序如下:

4.11.1核对材料质保书,按相应的验收标准检查标准规定的化学成份、力学性能、交货状态、检验项目是否齐全,数据是否合格。

4.11.2凡不能确定材料真实性或对材料的性能和化学成份有怀疑,检验项目不完整以及质量证明书注明复印件无效的,对材料进行复验或更换。

4.11.3核查实物标记、炉批号、牌号、规格,应与质量证明书记载相符。

4.11.4按相应的材料标准,对材料外观表面质量、直径、壁厚等进行检查。

4.11.5换热管采购到公司后必须做理化分析和耐压试验,同时通知招标方技术员到公司对换热管做取样保存。

4.12不锈钢类原材料选用:如太钢、宝钢、张家港浦项、上海克虏伯等国内相当知名大厂产品。碳钢类原材料选用:宝钢、武钢、沙钢、南钢等国内相当知名大厂产品。

4.13容器设备制造应符合GB/T150《压力容器》标准及图样的要求,非标设备按照符合图样设计要求。

4.14制作时,管口方位及尺寸、安装尺寸等不能做改动。

4.15换热器管板与换热管必须采用贴胀加强度焊。

4.16壳体组装前须按筒节、管板、法兰等各部件的图样和工艺过程卡要求进行检查和清扫,不得留有焊疤、焊接飞溅物、腐朽和其他杂物,经检查确认无误后方能进行组装,组装的顺序和要求应按相应的设备组装工艺执行。

4.17所有设备法兰配对,螺栓、垫片配齐。

4.18焊接要求

4.18.1承压件的焊接应由持有所有相应类别的有效压力容器焊接资格证的焊工担任。

4.18.2使用符合规范的焊接材料,同时所使用的焊材应与规范要求一致。

4.18.3所有焊接文件遵从NB/T47015《压力容器焊接规程》的规定。

4.18.4进行定位焊的焊工具备相应资格,焊材使用同正式焊接的材料。

4.18.5管板密封面与壳体轴线垂直,其公差为1mm;管板与换热管采用氩弧焊,至少焊二道且二道的起终点应错开120°。

4.18.6上、下段换热器的上管板与换热管焊后,管板上表面应平整,高出管板表面的换热管和焊缝应磨平。

4.18.7与管程介质接触的不锈钢材料和焊接接头应按照GB/T21433-2008中的规定进行晶间腐蚀敏感性检测,试验方法按GB/T4334-2020中C法:65%硝酸试验方法,合格标准:(1)腐蚀率判定:五个周期的平均腐蚀率不大于0.6mm/a为合格;(2)还要求焊接接头熔合线不允许出现刀状腐蚀。

4.18.8受压部件的焊接原则上采用双面焊,如果不能双面焊时,采用单面焊双面成型。

4.18.9除特别说明,角焊缝的焊角高度不应小于薄板的厚度,且为连续焊,焊脚高度不小于6mm。

4.18.10焊工号在焊缝验收单中标明。

4.18.11任何返修的焊缝都必须按焊接返修工艺进行返修。

4.18.12焊接完成后,焊缝应清理干净(飞溅、杂物)。

4.19无损检测

4.19.1无损检测由考核资格合格的人员担任。

4.19.2容器的无损检测符合NB/T47013《承压设备无损检测》中的规定。

4.19.3管板与换热管、管板与筒体的焊接接头应进行100%PT检测,检测按JB/T4730.5《承压设备无损检测第5部分:渗透检测》的PT-Ⅰ级合格。

4.19.4异种钢焊接接头应进行100%PT,检测按NB/T47013.5的PT-Ⅰ级合格。

4.20设备总装检验

4.20.1除图样另有规定外,容器和其连接的非受压元件的尺寸公差符合HG/T20584《钢制化工容器制造技术要求》的规定。

4.20.2接管法兰、法兰面应垂直于接管或壳体的主轴中心线。

4.20.3按正式施工图检查各类接管的开孔位置,开孔数量及组对尺寸,焊接接头位置的布置。

4.20.4焊接完毕后必须对焊接接头进行外观检查(检查前将焊渣、飞溅物等清理干净)。

4.20.5设备制成后,钛材部分应对进行酸洗钝化处理,酸洗后用清洁的水冲洗干净。

4.21压力试验

4.21.1管束组装完毕后应作耐压试验。耐压试验的方法和要求按GB/T150的规定,同时试压也必须按有关图纸进行。

4.21.2水压试验用水应为洁净,且过滤掉固体颗粒(沙子、生物污垢等)。

4.21.3整体制作完毕试压时,通知甲方技术员到场验收。

4.21.4容器的压力试验应按相关程序进行。容器试验时,必须采用两个经校正的量程相同的压力表,压力表的量程为试验压力的两倍左右为宜,但不应低于1.5倍和高于4倍的试验压力。

4.21.5容器的开孔补强圈应在压力试验以前通入0.4~0.5MPa的压缩空气检查焊接接头质量,保压20min,用肥皂水检查无泄漏。

4.21.6在液压试验时,试验压力应缓慢上升,达到规定试验压力值后,保持时间不少于30分钟。然后将压力降至规定试验压力的80%,并保持足够长的时间对所有焊接接头和连接部位进行全面检查。液压试验完毕后,应将液体排尽并吹干。

5、涂漆、包装、运输

1)交货的设备参照NB/T10558《压力容器涂敷与运输包装》规定进行设备表面去除氧化皮、焊接飞溅物和其它影响外观质量的杂质。

2)设备制成后,非不锈钢部件表面涂红丹、灰漆各两道。。

3)设备接管开孔处应进行密封保护,防止异物进入管内。

4)设备可采用裸装,由专车汽运至招标人现场。

5)设备交货期:以商务合同中时间约定为准。

6、性能保证及质量承诺

6.1性能保证

1)中标人必须保证标的设备(供货范围内)的运行安全、稳定、可靠。

2)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中标人保证其所提供设备(供货范围内)使用寿命不小于10年,在使用寿命周期内,保证能长期稳定运行,运行指标符合本技术文件、招标人技术规格书的要求和中标人提供的设备数据表的参数。

6.2质量承诺

1)中标人必须保证产品质量按照图纸的要求,并符合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及技术协议的要求,招标人在中标人制造厂的检查和监造并不解除中标人在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

2)设备质保期为设备交货18个月或设备运行后12个月,以先到者为准。

3)在质保期内如设备出现任何制造缺陷或不符合技术文件规定等质量问题,招标人会以发函、电通知中标人,中标人在收到招标人函、电后,保证48小时内派员到现场解决问题,并提供免费现场服务并承担招标人经济损失。

4)在质保期内,如果责任在中标人,中标人应在双方共同协商限定时间内,自费修理或更换此设备(供货范围内)有缺陷的部件乃至整个设备;任何检修部位质保期为设备重新正常运行后18个月并承担以此给招标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如果招标人认为中标人不能在约定的时间完成设备的修理或更换,招标人有权自行对此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所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以及给招标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5)无论质保期结束与否,中标人均应对所售出的产品提供终身技术服务。

7.招标人监造与现场代表

7.1招标人将派驻甲方代表/监造人员参与设备制造、检验、试验、包装、出厂验收等环节,卖方须全力配合并提供必要工作条件。

7.2甲方监造人员有权对制造质量、进度、材料、焊接、无损检测、压力试验等进行监督与见证,卖方应按要求提供图纸、工艺、记录等资料。

7.3关键工序(如材料验收、焊接、水压试验、出厂检验)须通知甲方到场确认后方可进行。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目录

投标人自拟

一、投标函部分

(一)投标函

(二)开标一览表

(三)报价明细表、备品备件清单

二、商务部分

(一)商务承诺

(二)项目业绩

(三)相关证书、资料

三、技术部分

(一)技术偏离表

(二)其他资料(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内容和格式由投标人自己编定)

四、资格审查资料

(一)法人代表授权书(格式)

(二)投标人基本情况一览表

(三)资格审查资料

(四)其他材料

一、投标函部分

(一)投标函

(招标人全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文件(含答疑补遗及招标人提供所有资料文件)的全部内容,根据招标文件约定的计费方式,我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的投标总报价作为完成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所有内容的费用。交货期为,质量目标及技术标准达到招标文件要求。

2.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技术偏差表;

(4)投标报价明细表;

(5)资格审查资料;

(6)其他

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3.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4.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5.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投标有效期:90天。

8.(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二)分项报价表

序号设备名称数量描述规格型号制造商/品牌单价(元)总价(元)交货地点备注
投标总报价: 元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二、商务部分

(一)商务承诺

付款条件

付款方式

交货期

质保期

(二)项目业绩

由投标人按第招标文件三章评标办法要求提供资料。

(三)相关证书、资料

三、技术部分

投标人根据项目具体情况,投标人对技术规范文件充分理解后,按技术规范要求,提供相关的技术资料。自行编制,格式自拟,以文档、图表、图纸、插图等方式进行详细描述。

四、资格审查资料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双面)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年月日

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需按上述格式填写完整,不可缺少内容。在此基础上增加内容的不影响其有效性。

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单位电话(座机):

委托代理人电话(手机):

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双面)

年月日

注:1、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文件的不需要授权委托书,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及签署文件的除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外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

2.授权委托书需按上述格式填写完整,不可缺少内容。在此基础上增加内容的不影响其有效性。

(二)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资金成立时间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员工总数
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
网址传真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电话
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人需具有的各类资质证书类型:等级:证书号: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近三年营业额
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投标货物制造商名称
投标人须知要求 投标货物制造商需具有的资质证书
备注

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三)业绩

类似项目情况表

货物名称
规格和型号
项目名称
甲方名称
甲方联系人及电话
合同价格
项目概况及投标人履约情况
备注

合同及其他证明资料附后。

(四)承诺

重庆富源化工有限公司:

我公司(投标人名称)参加了贵单位重庆富源化工有限公司低压反应水冷凝器换热段设备采购的投标,自愿作出以下承诺:

1、我公司在资格审查部分及商务部分中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有效,不存在弄虚作假情形。招标人在合同签订前均有权对我司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若发现弄虚作假,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报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处理,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我司自愿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

2、我公司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3、我公司的投标文件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的规定。

4、我公司的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文件中没有贵单位不能接受的条件。

5、我公司编制的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年月日

(六)其他资料

1.投标保证金

[提示:以转账支票或电汇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文件。